我所在村因有个别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条例,乡政府就把全村居民的权利都剥削了!比如危旧老房子修建要审批,年轻人在外地经商需要证明,等等。。。。。。。。最要命的是病重的人需要用乡镇府证明来买药减轻痛苦也不给办!!!凡是需要乡镇府签字盖章的全村人都不给办!这是什么政策???什么世道???难道我们又重回封建社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