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书【追究白沙镇政府法人代表魏云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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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人;邱柏芳,男,汉族,1963年12月01日出生,职业;个体户养殖。住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官洋村土楼厝8号。身份证号352601196312017716:联系电话:18505083009。
被检举人;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白沙镇法人代表魏云。电话:05973299250。
要求;
纪委依法追究白沙镇政府法人代表魏云犯有读职罪,包庇罪,滥用职权罪等
事实理由
检举人 2014年08月09日19时许,被检举人新罗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派工作人员詹海森等人,把上诉人从北京市马家楼强行抓出来,派车将检举人送回福建。08月10日早晨8时检举人在河北翼南长城医院急救,听说是08月10日凌晨4时左右,车行至河北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检举人受伤经拍片内骨等断9支,法人代表:魏云 滥用职权不许检举人在翼南长城医院治疗,而是叫开车把检举人送到二仟多公理漳平医药治疗(30个小时)。变相酷刑30个小时,使内骨多断3支,在漳平医院治疗94天,天天躺着床上点滴76天。检举人肋骨断了9根;胸骨断2根,锁骨断1根,锁骨12天后才做手术放钢板,治疗37天。法人代表:魏云,不讲人道。不交钱,使检举人没钱治疗。因连续两天没拿到钱,检举人被医院停药,16日晚检举人被迫向医院请假回去拿钱,17日忍着疼痛到派出所报案。并到白沙镇政府党政办办公室拿钱,没人接待,因检举人身体发痛躺在沙发上,等了三个小时,因内急没人护理,检举人上厕所不能自理,叫工作人员帮忙护理不恳,被迫趴在沙发上把尿屎拉在垃圾桶上。约半年后。检举人在漳平医院复查,法人代表:魏云,指使白沙派出所抓去拘留10天。叫镇政府工作人员郭美美等人咋假证明,说什么第二天又到镇政府写大字报等。明明镇政府17日下午就去医院交钱,检举人也去医院治疗点滴,那来第二天又到镇政府写大字报等,(漳平医院出院记录,证明检举人在医院治疗)难道只许镇政府不交钱治疗,不许检举人去镇政府拿钱,因内急无法自理,把尿屎拉在垃圾桶上。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法人代表魏云犯有读职罪,包庇罪明明派工作人员詹海森等人,把检举人从北京市马家楼强行抓出来,并派车从北京运回来,不承认推脱责任,胡说八道。有2016年法人代表魏云提供【民事答辩状 】一份。
明明上诉人女儿,儿子去白沙镇政府拿钱。叫检举人女儿,儿子写收条是北京保安公司转来钱(不存在保安公司),才给钱治疗,明明是镇政府钱。有2014年检举人女儿和儿子写【收条 】,现法人代表魏云不承认有叫检举人女儿,儿子写收条,难道是举人女儿,儿子给自己写收条。后来镇政府亲自去漳平医院交2万元医疗费。现在说与他无关。是代交,叫检举人去叫开车赔偿,使法院无法判决,打4场官司到今不承认,检举人到区政府敲锣打鼓讨个说法,被法人代表:魏云送进精神病院强行治疗9个月。于2016年02月04日出院。被鉴定贰级残疾证号35260119631201771662。
以上事实证明 法人代表:魏云犯有读职罪,包庇罪,滥用职权罪等要求纪委清除腐败。
2016年12月23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