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同学被班主任董颖老师打伤的简要经过。
  2012年4月9日星期一早上7:35分左右我的孩子王同学去路南区铁路二小一年级正常上学,大约7:45分我接到班主任董颖老师的电话,说孩子在学校受了点伤,当时我正在高速上有事就委托孩子的奶奶到学校协调处理。中午我通过和孩子及奶奶和老师了解,得知孩子的伤是被班主任老师有意从孩子身后推,孩子磕到课桌的角上造成的,伤口长约1。5厘米(详情见病历),经唐山市工人医院治疗目前初愈。
  二、班主任董颖老师打伤孩子给孩子造成的伤害。
  事后,我通过了解孩子及其他同学和家长,得知董颖老师打孩子不是偶尔的行为,是经常的事,我的孩子先后被打过四次,其他孩子也被打过。作为一年级班主任董颖老师如此培养教育孩子,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仅会影响孩子今后的学校生活,而且甚至会影响孩子的一生。为了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恳请教育主管部门引起高度重视,给孩子营造健康快乐的学校生活学习氛围。
  三、王同学初步治愈伤痕所需的费用。
  通过学校老师以及董颖老师自己诚恳地做我们和孩子的工作,我们考虑到老师也不容易。只是要求学校承担治愈孩子伤痕的医疗费用,没有考虑其他费用及精神伤害赔偿。为此,4月16日学校代表及班主任董颖老师同孩子及家长到金荣医院就治疗孩子伤痕的医疗费用进行了咨询,半年以内的前期治疗费用约1万7、8,后期的治疗费用不低于3万。针对上述情况,4月26日在学校大力协调下,初步达成补偿4。2万治疗费用的协议。可是,4月27日下午17点左右,校方告知我协议反悔,学校不再承担孩子后期治疗的费用,后期的医药费我都花了2100百元了马上还要花医药费2000左右,校方和老师不应该给花医药费吗?
  为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这个就是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教师的榜样吗,太失职业道德还给人民教师丢脸了



  人民教师就应该这样体罚及打孩子吗。以后谁的孩子干交给她来教育啊? 怎么可能可以教育出好的儿童啊。她的态度极度嚣张的告诉了我你去法院吧,这样的老师还可以再教育界呆吗? 至今还是石沉大海。就没有给解决的地方了吗


  家长:王先生
  电话13363218668

  201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