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公安局追赃扣7。5万元“办案费”县公安局长腐败至极
文章目录
夏邑公安局追赃扣取7。5万元“辛苦费” 县政法委书记竟然再索办案经费
有关领导郑重批示 公安局长拒不理睬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政法委书记李启峰,副书记刘筱旭,县公安局长杭磊长期以来,无视党纪国法,滥用职权,身为政法委书记,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之便,经常指使属下大肆榨取受害人钱财,手段令人发指,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在国内殊为罕见!
作为众多受害人之一,我在浙江省桐乡市濮院镇从事羊毛衫批发生意。
2007年9月,夏邑县郭工作、孙九义、冯传鹏、孙涛、刘志安、董忠刚等人诈骗我118万元羊毛衫货款。2007年底,我依法向夏邑公安局报案。
2008年2月1日,夏邑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逮捕了郭工作,追回42万块钱货款,(夏邑公安局却从中扣取7。5万块钱作为办案经费),郭工作在被刑拘期间,与我签订了余款76万块钱的还款计划,其妻何彩侠作为刑事案件的担保人,出具保证书承诺:郭工作如不能按时还清邵明跃的货款,就自愿将位于夏邑县(都市名家)5栋1单元4楼西户一套142平方米的住房抵押给邵明跃,并盖有夏邑公安局经侦大队公章。但是,郭工作被取保后,根本没有履行义务,一直潜逃在外。其妻何彩侠为了逃避债务,竟然三次恶意将房产过户给亲戚。
然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夏邑公安局却对何彩侠恶意过户房产逃避债务行为,置之不理。夏邑县公安局长杭磊严重渎职,极其官僚。放纵犯罪分子,袒护包庇该局经侦大队扣取办案费!
我被迫进京上访到中央有关部门,得到全国人大、公安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有关部门领导的过问下,2011年6月18日,郭工作再次被夏邑公安局逮捕,同案犯冯传鹏、孙九义也被刑拘,政法委副书记刘筱旭与两嫌疑人家属达成“协议”:只要退出赃款,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我得知两嫌疑人退出了55万块钱货款,我向刘筱旭讨要55万块钱,却被刘筱旭以孙九义还没有取保出来为由,拒绝归还55万块钱,并向我索要15万块钱办案经费,并说:“这是李启峰书记的意思”!同时要我保证:“不再上访 ;不准告政法委和公安局,否则要把你抓进去”相威胁,我眼睁睁看着55万块钱拿不回来,顿时五雷轰顶,精神极度崩溃!
2012年3月28日,《上海东方早报》、《浙江都市快报》《河南大河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等新闻媒体以:“夏邑县政法委索要十五万元办案经费”作了相关报道,县委书记倪玉民承诺尽快解决此事!并指令县委副书记刘海鹰、夏邑县群工部长孙若梅负责处理,在刘筱旭的授意下,孙若梅要我签订“不追究冯传鹏、孙九义刑事责任”的协议后,才拿到55万块钱。刘海鹰对我说:“你的案件主要是公安局失职、渎职,我们县委没有过错”!并要我们去北京公安部上访,追究夏邑公安局不作为的责任!
夏邑县公安局的不作为和办案的漏洞直接导致了受害者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并且夏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2008年前期追回的四十二万元赃款中扣取的七万五千元,现如今也避而不谈。夏邑县公安局局长杭磊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张修勇、指导员杨振坤、科员王小雨三人当时收取办案经费的行为包庇袒护。
夏邑县公安局局长杭磊
近几年来,受害者散尽家财,四处举债,一直不断地向商丘市、河南省、中央上访,反映冤情。但是,夏邑地方少数官员却无视上级领导的批示,阳奉阴违、百般推诿、压案不查。
尤其恶劣的是,夏邑县少数官员为了阻挠受害者上访,竟派出几十名闲杂人员在国家信访局和公安部信访处前堵截恐吓上访人。2012年5月22日,公安部领导通知夏邑县公安局长,责令尽快处理本案,但县公安局长拒不理睬!!!
徇私枉法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肮脏的钱权交易
在当今法治社会,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背景下,夏邑地方少数官员无视法律,不顾事实,肆意欺压百姓的恶劣行径,已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干扰了建设“平安河南”的法治进程!
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法治官。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政法委书记李启峰
邵明跃
18738038277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