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我本冤枉 谁之过
文章目录
老赖我本冤枉 谁之过
14年了 还是时时想起通州执行法官的话:“受冤枉的人又不是你一个。。。。。
是呵,最终逼成了上访人。 九死一生活到今天真不容易。自己常常想是怎样熬过那些恐怖的事情。
2006年5月17日凌晨,蓝山国际燃气爆燃引起了火灾,大约60户邻居成为受灾户。一场大火把我家化为灰烬,掺不忍睹的场面又给我留下了证据,叫我不得不能不申冤,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应该少受许多痛苦与折磨。
我家的案子一路受到特殊照顾:通州法院某院长拿着我家案子卷宗,找到二中院某院长特别交代此案不可改判。这不算什么。
大约60户受灾邻居同时得到赔偿,偏偏漏掉我这个最大的受灾户。不仅没有赔偿,以至于物业把我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时至今日也无人承认自己就是那个赔偿人。为什么?因为那个赔偿人就是真正的燃气爆燃火灾事故责任人,是谁赔的钱?小区邻居都知道是谁赔的钱。
我会陆续把事情的经过,“燃气火灾事故鉴定书”“法院判决书”及相关证据发出来,一部分证据是在通州消防支队取得,还有在通州法院提交过的证据。我是冤枉的,怎样就是老赖?
老百姓申冤 难于上青天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9-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