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超市有违诚信年终招来三场官司
  
  2011年12月31日 《老孙打假网站》孙安民 1300299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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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31日是本年度的最后一天,星期六,天气晴朗,也不冷,明天“元旦”,新的一年就要开始了。
  
   我还在忙着朝法院里跑。
  
   今天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我的三个官司。
  
   一件行政诉讼,两件民事诉讼。
  
   这三个案子,都源于“沃尔玛(陕西)百货有限公司”在西安市的几个大型超市里的不诚信经营行为。
  
   第一个案子是孙安民诉西安市东大街“沃尔玛”超市销售的“核桃油和茶籽油”涉嫌欺诈宣传,这两种产品仅价值650元人民币,但这两种食品包装上均有“保健功能疾病医疗”用语,宣称核桃油能“益智补脑、增强大脑记忆、保存心肾健康、调节神经、血压血脂、促进人体新陈代谢、防止细胞老化、阻滞胆固醇等、”宣称茶籽油“有消炎功效、有降低血压、血脂和软化血管、对抗癌有着极佳的作用、具有极高的美容、保健价值”。
  
   孙安民患有10多年的心血管疾病和高血压,经食用这两种带有保健功能的食用油后,身体状况依旧,孙安民认为该产品广告涉嫌虚假宣传,使自己劳命伤财白花钱,甚至还耽误了自己的治疗,遂将被告举报至西安市工商局,西安市工商局交由碑林区工商分局查办。
  
   碑林区工商分局接到市工商局指令后,“已责令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西安骡马市分店对上述涉嫌产品进行下架,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其销售的“有机核桃油”和“山茶油”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作出了行政处罚,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没收广告费用650元,罚款人民币2350元”。
  
   碑林工商分局行政执法人员雷厉风行,干得好!
  
   本案得以查处也可能是由于案件是上级转下来的缘故?
  
   第二个案子是西安市沈先生诉讼雁塔北路“沃尔玛”超市销售的“海参”,该产品也是涉嫌欺诈宣传,其说明书宣称海参有对人体疾病有八种“特殊功效” ,其中第二种功效和第三种功效是针对“高血压、高血脂、心血管病、冠心病、血栓、静脉血栓、心肌梗塞、心脏病、神经衰弱”的。
  
   沈先生为孝敬老人,又因营业员的热情推荐和产品广告的诱惑,他误以为海参确实有保健功能和医疗作用,老人确实患有以上疾病,四处求医,八处破财,就是为了治好自己的病。
  
   看到有“特效功能”的海参,沈先生不禁心中大喜,遂不惜代价居然花费了8200元购买了两盒带有特殊功效的“海参”,依据说明坚持食用,后发现老人身体状况依然如故,并无好转。经查看包装标识和请教医生,才发现这么高档、这么值钱、这么珍贵的、带有特殊功效的产品只是一种普通食品。食品包装上只有一个食品QS标识,却没有保健食品和药品的批准文号和标识,遂感觉自己受到了欺诈,白花了数千元,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不说,还耽误了对老人疾病的治疗。沈先生认为被告销售的食品宣称对人体疾病有特殊保健功效是一种欺诈行为。遂通过“老孙打假网站”找到了孙安民,希望帮自己讨个公道。孙安民满口答应,帮其写好了诉状,今天上午在碑林区人民法院顺利立案。
  
   第三个案子是一个行政案子,也是西安市东大街“沃尔玛”超市引起来的。
  
   这个案子本来很简单,原告是陕西省汉中市的一位农民青年,姓钟,名长春。
  
   2011年9月12日在被告骡马市沃尔玛超市购买了“富宝牌开心果、洗发露、红枣味饮料、木糖醇”等商品,共花费购人民币112。70元。
  
   交款后,他突然发现所购买的“富宝牌开心果”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10年9月8日,保质期:一年,截止他购买日,该食品已经过期了。虽然这两袋食品共计只有79。60元,但买到过期食品谁心里也不舒服。
  
   随后钟先生立即向服务台刘小姐反映购买的两袋“富宝牌开心果”过期了,经过核对情况也属实,钟先生要求沃尔玛超市领导给他一个合理解释,没想到客服人员居然要抢他已经装入购物袋里的小票和发票,他因此很是气愤!
  
   西安市东大街“沃尔玛”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八款的规定,根据该法第80条的规定,钟先生决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于当天是中秋节,工商部门没有上班,他便于次日上午再次向管辖骡马市沃尔玛超市的东大街工商所投诉,请求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沃尔玛超市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并根据《食品安全法》96条、97条规定依法承担退、赔责任。
  
   东大街工商所收下他的送来的两袋过期富宝开心果和购物票据后让他等候通知。
  
   9月14日他给东大街工商所打电话询问事情调查情况,工商人员却告诉他说沃尔玛超市说过期食品不是他们销售的,是钟先生掉包的过期食品。他们已经向公安部门报警了,让钟先生“恭候”公安部门的传唤、接受调查等。。。。。。。。
  
   这个答复让钟先生感到很迷惑,感到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购买到过期食品要求工商查处、要求商家退货赔偿反倒成了犯罪嫌疑人!?
  
   我犯何罪!?你的证据何在!?沃尔玛:你为何要诬陷我!?你为何要侮辱我的人格!?我为何要接受公安部门的调查!?消费者购买到假冒、劣质商品依法投诉需要公安部门介入吗!?
  
   钟先生想不通,但该工商所却放手不管了!这更让他接受不了,这和“官商一家”有何两样!?
  
   钟先生气愤不过,就来找我,希望我帮他维权讨公道。
  
   我查看了他购买的物品,确实过期了,看到了他提供的购物票据,与购买的产品相符,他们之间的买卖关系成立。我认真听取了他所说的购物过程和投诉经过,我认为东大街工商所涉嫌偏听偏信,渎职不作为。
  
   该所工作人员受理消费者投诉撒手不管的行为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不以法律依据和行政程序受理消费者投诉,既违反法律规定,又涉嫌行政不作为。在党中央、国家九部委、国家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都在大力整顿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食品安全是目前国家大事中的重中之重!容不得半点的马虎和放松。
  
   生产和销售过期食品、不安全食品、袒护违法行为、行政不作为等都会受到问责!
  
   我立刻帮助钟先生书写了行政起诉状,但法院说工商所不是起诉主体,那就只好起诉碑林区工商分局了。
  
   我决定免费为钟先生做公民代理,诉讼请求是要求法院判令碑林区工商分局依法履行行政职责。
  
   今天上午,我代理钟先生把碑林区工商分局告上了碑林区人民法院,而且立案成功!
  
   碑林工商分局基层执法人员受理消费投诉涉嫌行政不作为,给局里惹来了官司,真无奈!
  
   本案处于停顿状况也可能是由于下级工商执法人员滥用权力产生的后果?
  
  
   “沃尔玛”是世界500强企业,你们的成绩有目共睹。
  
   我希望“沃尔玛(陕西)百货有限公司”能诚信经营,争取也做到诚信经营5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