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有限公司胆大包天
  昔日砷污染新墙河惊动党中央国务院
  今日偷偷向北移至豫北继续危害卫河
  事发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村南工业园洪海日化厂内
  央视国际网络环保频道选题组记者
  编者按:2008年初,胡锦涛 发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号召,从根本上为解决我国水环境指明了方向,是水环境乃至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的指导思想。2009年4月和7月,胡锦涛 两次就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作出重要指示,环保部迅即召开联系会议暨松花江、淮河及黄河中上游流域的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报国务院同意后,对海河、辽河等流域完成污染投资714。1亿元。环保部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为,联合发改委等八部门,召开了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全面部署。仅去年全国各地就出动了环境执法人员242万多人次,检查企业98万多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万多件。就在党中央及环保部如此重视环保的同时,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有限公司居然冒天下之不韪公然在无“环评”的情况下生产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产品——苄基胂酸,工业毒水直排卫河!危害海河流域!危害黄河流域!公然违背党中央领导的批示与中央的环保政策。2006年震惊全国“新墙河”污染肇事企业临湘市桃矿化工有限公司,也正是在无环评的情况下偷偷生产苄基胂酸,终酿大祸,致使当年新墙河周边8万群众无水喝。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潘岳亲赴临湘调查曾怒斥政府官员不作为!记者查明,原肇事企业临湘桃矿化工有限公司部分技术人员并没有吸取前次重大事故的教训,居然还在利润的驱使下,与新乡市凤泉区委组织部原任科长的张好勇伙同一起偷偷生产苄基胂酸。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望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严格与中央环保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该违法企业。
  1月28日,记者就群众投诉,对位于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村南工业园的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有限公司进行新闻调查后,公开发表了题为《含砷化工毒水直排豫北大地卫河母亲河 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药剂有限公司肆虐排污》的报道。在历时又一个月的暗访调查后,事实真相渐渐浮出水面,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村南工业园的洪海日化厂,该厂法人代表是张洪海,与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红海系一人,打开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有限公司的网站(http :bkxk。cn。gongchang。com)注明的联系电话为0373 5426786,这与洪海日化厂(http :www。yn98。combusiness434726)联系电话一样,公司总经理在首次新闻调查稿曝光后由张好勇变成了张好君,注明他的联系手机为13603731996,而张好君则在首次新闻曝光后回贴称他只是洪海日化厂的一个负责人,并说他只是生产肥皂的。那么他怎么又突然出现在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位上呢?且公司所宣传的地址由“中国、河南、新乡市”代替了原先的凤泉区块村营工业区。地址不详,语意模糊,混淆视线。记者怀疑,这个洪海日化厂与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有限公司是重合的,百度上直查“新乡市凤泉区委组织部”就出现张好勇与政府关系密切的话语,并有苄基胂酸出售。一个凤泉区委组织部的科长怎么突然生产剧毒化工产品也更令人生疑,在新浪、百度、搜狐、谷歌、腾讯几大网站上曝光《含砷化工毒水直排豫北大地卫河母亲河 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药剂有限公司肆虐排污》,新乡市北矿选矿药剂有限公司本应当要坦荡、坦然、坦言、坦诚地接受媒体监督,应当当面锣、对面鼓地向有关部门说明真相,认真整改,接受监督。然而该公司却并不是那样,而采取的是如六耳猕猴之于孙悟空、李鬼之于李逵一样手段,“山寨版”地生产苄基胂酸,这无疑是迷惑公众视听以掩盖非法排污的罪恶。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记者为严正视听,将及时追踪报道,锁定一切证据,提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
  2009年震惊全国的“黄河滩区”砖瓦窑事件一经央视曝光后,省市领导已部署“黄河滩区”为契机,开展了“两查一整顿”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官员非法经营保护行为,在当时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然而,时隔半年不久,新乡市再次爆出了“北矿选矿”事件,新乡凤泉区环保部门也因怀疑为非法生产企业充当保护伞,而被称作了环保“看客”。
  此次“北矿选矿”事件发生在新乡市凤泉区原洪海日化厂内。据当地知情群众和暗访记者调查反映,洪海日化厂在关门半年中,一直隐秘生产苄基胂酸等选矿药剂。而国内生产苄基胂酸首先要过的就是环评这一关,因为作为高危险化学用品,苄基胂酸的需要高昂的环保设备,如若处理不当,肆意排污,废水中所含的三氧化二胂(俗称砒霜)等毒素就会严重污染周围的生态环境,流入河流则对流域产生不可估量的损失,且对群众的身体造成严重危害。因此,环保部门对此类生产企业的违法生产具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而发生在2006年9月震惊全国的岳阳新墙河砷污染事件,就是因企业并没有通过环评偷偷生产苄基胂酸,无能力处理废水中的三氧化二砷,偷排河中造成重大事故的。在当年的砷污染事件发生后,岳阳县新墙河水中的砷含量严重超标,致使8万群众无水可喝,特大砷污染事件发生后惊动了党中央国务员,中央要求严肃处理。临湘市委书记、市长均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临湘市环保局局长也受到了撤职处分。新乡市凤泉区环保部门和洪海化工厂并没将此前车之鉴当做后事之师。此次违法生产苄基胂酸所排放的污水均被排放至当地人民的母亲河——卫河,造成的隐患和危害可想而知。
  一个无环评手续、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地下生产有毒化工产品的企业在当地“生存”半年之久,众人皆知,而唯独环保部门毫不知情让人不得不心生疑惑。而在历次的媒体曝光事件中,我们都不难看到这样的轨迹,即,当地知情群众举报,媒体暗访,公布信息,形成舆情,监督治理。这样的“跨界”治理模式往往使得当地的政府职能部门成为了最后的“知情者”,并在舆论监督的力量下匆匆治理了事。在这种情况下,记者认为任何一个有逻辑思辨能力的人都有理由怀疑当地环保部门有失职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行为。而当地群众如若能通过当地环保部门解决此类事件,又何必劳烦媒体记者危险暗访呢。当然,记者希望自己的这番推论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每次我们的官员都是最后的“知情者”,那么我们的基层干部需要的就不是一次次简单的“两查一整顿”,而是一次集体整风了。
  近年来基层官员集体舞弊,集体不作为已成顽疾。一些官员以为走不作为的路数就可以保全乌纱,官运亨通,殊不知不作为即是作恶。前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亲临湖南省调查时,曾怒斥“政府官员不作为”就是祸根。河南省副省长张大卫也曾讲过,环保局长不是好当的,养猫不抓耗子,要这样的环保局长干啥!我们的这些“宠物猫型”的环保局长既然敢于为不法企业充当“看客”,渎职受贿,那就思索思索自己将来是不是要被看守,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