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公安局制造的反人类的冤假错案生产加工的细节全部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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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临夏市南龙镇村霸张国胜光天化日寻衅滋事持刀行凶。路过的人民教师郭建林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制止持刀行凶,不料被权钱交易的临夏市公安局倒打一耙……
6月8日傍晚,郭建林送女儿回婆家路过(兰郎公路)临夏市南龙街,见对面的人行道上一人手持镰刀向一满脸有血者实施行凶,郭建林没顾个人安危,全力以赴制止了一起伤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趁郭建林不防发怒的凶手一重拳打得他鼻孔流血,头晕眼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郭建林强忍剧痛扭住凶手送往当地派出所时,一声“管闲事的人打死的”吆喝下郭建林被村霸同伙二十余人打伤致残,住院治疗达一月之久。经兰州军区总医院、临夏州、市医院确诊为:“眼球钝挫伤,视网膜震荡,黄斑病变,中心反射不清…”。早怀鬼胎,助纣为虐的临夏市南龙派出所(南龙派出所与凶手同居一地,凶手父为河州建材公司服务部经理,叔父为村委书记)权钱交易,示意凶手同伙从派出所大院“抢走”了凶手,可事过一月有余,事情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临夏市公安局暗箱操作,从未向郭建林调查了解,伪造假证给地痞恶棍画蛇添足,一笔抹杀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见义勇为行为。肆无忌惮的称:“打架结束后,路过的郭建林才看见…”颠倒黑白对郭建林进行治安处罚。并狂称:“处罚的依据没有;负担谁的医疗费不知道;你的医疗费不管;你的财产损失不考虑;你的眼睛丧失功能甭问,就这么做哩,不服是告去!”把堂堂正正舍己救人的人民教师不择手段地推上泥潭,何等的腐败霸道!
郭建林不服,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复议和同级人民法院诉讼,结果众所周知的原因都维持了公安局的非法裁决。郭建林仍不服,依法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二审法院查出临夏市公安局严重违反了“先调查,后裁决”的规定,盗窃证据,伪造发票,隐匿现场证词,顶住村霸的保护伞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判决撤销了临夏市公安局对见义勇为者郭建林的治安处罚裁决,诉讼费全部由被告临夏市公安局负担,并责令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尔后临夏市公安局不但不依照法院的生效判决纠正自己的非法裁决,反而加重了对郭建林的处罚,看你再告我?郭建林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5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依法对临夏市公安局重新做出的006,019号处罚裁决以违反行政诉法第55条和盗窃证据,伪造假证,打击报复见义勇为向临夏市法院再次提起了行政诉讼。“行政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受理,七日内不予答复视为受理”。不知何故?临夏市人民法院面对自己的生效判决被公安局无视、践踏。超期受理23天后又鬼使神差的把行政案件用“民事裁定”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请问 :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在临夏算不算数?)。又被中级法院裁定撤销,尔后村霸的保护伞强强联手出面干预司法,迫使临夏市法院继续作出“未经复议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剥夺了郭建林的诉讼权力,上下四次无可奈何的中级法院只好以“终审裁定”维持了“不予受理”的非法裁定。走投无路的郭建林又按照临夏州市法院“未经复议,不予受理”的谬论向临夏州公安局申请复议,公安局答复 :“本案已进入司法程序,行政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干预司法是犯罪行为,所以我们已经复议过了,再不能复议,现在是法院将临夏市公安局违法人员移交监察机关或检察院的程序,怎么推给我们了…”。郭建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把盗窃证据、伪造假证、徇私枉法、打击报复见义勇为的临夏市公安局和州市法院故意剥夺公民的合法诉讼权向州市检察院提起了控告。临夏州检察院受理后依法提请甘肃省检察院抗诉,可甘肃省检察院(口头答复)以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为由拖到现在,而且甘肃省检察院不成文的答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不让抗诉……郭建林又向甘肃省高级法院申诉,高级法院行政庭答复 :这个案子一开始就搞杂了……,但结果还是以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推出了门外。郭建林又向甘肃省人大申诉,省人大答复 :…你去问省高院行政诉讼法要不要,最高法院的解释算不算?尔后省高院发回临夏州法院再审又石沉大海。把堂堂正正舍己救人的人民教师不择手段地推上了漫长的信访道路。
郭建林依法不停的申诉信访,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的批示。2010年9月7日,在全社会正能量的讨伐声中,临夏市公安局再次端出十几年前的违法裁定欲盖弥彰,被临夏州公安局复议撤销,尔后临夏市公安局慷然承诺:“我们给你拉羊上门、给你3个长期不变的城镇低保,给你安排两个工作,案子南龙派出所重新处理,不要再上访”。并当场承诺给了我3万元经济救助金,让我在一份市公安局事先打印好的领条上签名画押。局领导马小瑜当场通知我下午就去黄泥湾派出所办理户籍函,填表转户手续由南龙派出所所长左某负责……。第二天(4月11日)我持黄泥湾派出所的户籍函去南龙派出所办理承诺(口头协议,没有任何法律文书)时一切又变卦了。“说的是说的,做的是做的,本案牵扯的人多,翻案是不可能的……”随后官方网站公然出现了“案子已处理”的消息。公安机关公然充当骗子,匪夷所思。无视宪法法律,诡计多端的临夏市公安局再次逼着郭建林踏上了新的上访征程。
2018年5月7日临夏市委办接到省委林书记批复转交的“郭建林案”,不但不认真调查核实,启动倒查问责程序,反而绞尽脑汁搬出郭建林告了二十年的违法裁决继续搪塞今天临夏市公安局根深蒂固的官僚腐败问题,欲盖弥彰,企图掩盖临夏市公安局反人类的罪行,忽悠省委书记欺骗中央领导。在中央、省委三令五申、反复强调提高政治站位、对党忠诚、以人民为中心、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的情况下,甘肃省临夏市政法系统仍发生冠冕堂皇敷衍了事,衙门作风大行其道丧失原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胆大包天背离名义的事情,令人费解。我们是公安,法院的判决算什么。。。就是法院判了,还有我们的保护伞顶着,照样可以迫使法院的判决流产,谁敢动我们?二十年还不是安然无恙! 请问临夏市的官老爷们 :村霸的保护伞不让郭建林继续诉讼的“终审裁定”是你们怎么弄来的还不清楚吗?你们的依法终结不就是纂改领条谎报上级吗?看来临夏市的腐败窝案只能靠中央和省委亲自动手了!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