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人大代表辱骂公安厅民警案 西安中院审理遥遥无期
  陕西省公安厅治安局民警吴永强向西安铁路运输中院起诉西安市政府多部门不作为,充当秦岭北麓违建保护伞,西安铁路运输中院不受理,经网络曝光后,周至县人大代表张选会在秦岭北麓违建的搅拌站被拆除,张选会怀恨在心,于2020年4月26日电话辱骂吴永强长达二十多分钟,吴永强报警后,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未央宫派出所对张选会做出罚款三百元的处罚决定;吴永强要求张选会道歉,张选会拒不道歉,吴永强将张选会起诉到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法院却违法判吴永强败诉。
  我是吴永强。联系电话:15319494056。
  张选会侵权案,我于2020年9月18日上诉到西安中院(见图缴费通知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我上诉至今(2021年1月14日)近四个月,却没有收到西安中院开庭的传票。
  请问西安市中院:我的上诉法院何时立案的?人大代表张选会辱骂公安厅民警法院就可以凌驾法律之上超期审理吗?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拉开帷幕,西安中院这种“法黑老大”的整顿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