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律检查
文章目录
广东省纪律检查
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你们好!纪检部门是我们村民最值得信赖的部门了,我们村的村民日前曾经为村党支部书记刘杜其贪腐卖地,挪用公款等问题集体上访,现在我们村民又发现了涉及太和镇政府部份干部在内的问题向纪委如实反映。
在过去半年里,园夏村村民曾多次集体到太和镇举报园夏村以刘杜其为首的村两委腐败问题,每次都得不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现在从2014年村两委换届参选资格审核中足以证明太和镇政府部分干部为园夏村党支部书记刘杜其及村委作保护伞,这个保护伞打得相当明显,但是镇政府干部又打得相当自相矛盾!太和镇政府领导明知园夏村两委班子存在涉嫌违法用地、违建问题还继续批准村两委有资格参选。村民之前到太和镇投诉村集体土地土名“塘尾”流失的情况。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在2014年1月21日向园夏村民反映的园夏村土名“塘尾”地块的复函中明确答复:园夏村委涉嫌违法用地,将会立案调查(附关于园夏村“塘尾”地块情况的答复复印件,答复函中提及的刘杜荣是刘杜其的亲弟弟)。这份答复足以证明园夏村委存在的违法用地及违建问题,已发出的答复函中明确停止该地块上所有建筑物的施工和限制已完工建筑的使用。但太和镇政府并没有作出任何措施执行,可以称得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刘杜其女儿的别墅在日前正式入伙居住,村委主任刘演文和村党支委委员刘建锋正在抓紧抢建及装修,这些腐败贪官正在努力挑战法律的威严,他们有什么资格参加竞选村两委班子。换届通知条例中任职条件第8条:2013年1月1日以来实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并被查处的!没有资格参选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批准现任两委参选是太和镇政府,发出答复园夏村委违法用地函也是太和镇政府。这个问题要留给纪委部门去思考了,我们村民很难参透个中原因。我们村民只懂得违了法不管什么时间查处都是违法,都要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理。不可以将不合法用时间转化为合法!违法问题未解决,现任村两委没有资格参选!
另外,太和镇驻村干部翁主任在参选人员摸底时约谈了多民群众代表,明确表态现任村两委人员的问题没有解决。没有资格参选2014年的村两委竞选。但这个姓翁的欺骗了所有约谈的村民代表,欺骗的目的只有在保护伞下的人才清楚。作为一个领导应该对自己所讲的话负责任,刘杜其等人不但有资格参选还可以当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处理竞选的任何事项,真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样公平吗?真是难怪在2014年1月22日下午这么多愤怒的村民指着姓翁的鼻尖来骂他收了黑钱!为贪官办事!当时姓翁的被骂得不敢回应村民一句话。灰溜溜回到办公室不敢出来面对村民!
2014年1月24日,太和镇纪委徐书记又在电话中回复村民代表明确塘尾地块实属违建,但是为了和刘杜其开脱,太和镇纪委陈书记以塘尾已经在2013年以前已经转卖,塘尾建筑主人的名字并非村两委班子成员为理由,园夏村两委成员参选没有问题。在此我们村民不禁质疑几个问题,望纪委明确切查并作出回应:
一、 园夏村委会将集体土地没有经得村民同意下转卖合法吗?塘尾地块合同签订时间可信吗?法律上有认可70年的合同吗?(塘尾地块买卖人其实就是刘杜其、刘杜荣兄弟二人)
二、 塘尾建筑查处说到主人不是村两委的成员名字就可以开脱,太和镇纪委到底有没有真正去切查呢?如果名字不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就可以摆脱关系,不构成违法,试问纪委什么叫洗黑钱?什么叫财产转移?什么叫裸官?你纪委可以到村中随便找一个村民问一下塘尾建筑的主人分别是谁立即有答案。
三、 塘尾建筑大部分在2013年开建,镇城管执法队国土局等也在2013年内多次所谓的执法,拆除了购买塘尾地块而没有后台实力买地者的建筑,回复函中提及的查处成绩正是这些买地者的违建,但是塘尾现存14栋的楼房别墅安然无恙,,因为楼主分别是村书记女儿,书记弟弟,村委主任等人。如果太和镇政府能一视同仁,这14栋违建现今可能是一堆废墟,还土地于民了!
四、 非法将集体土地变相作为宅基地买卖,太和镇辖区内很多地方张挂着大幅宣传标语:严禁非法买卖宅基地,买卖宅基地构成犯罪。现在园夏村两委私自将集体土地卖给私人作为宅基地用途,变相买卖,构不构成犯罪呢?难道宣传标语口号只是用来喊的吗?
在1月22日下午,曾有大批村民到园夏村委会当着太和镇纪委陈书记,肖副书记的面质问如何处理园夏村党支部书记的违法用地及资金流向问题,陈书记、肖副书记无言以对。采取回避态度,根本没尽到上级监管下级的作用。反过来还害怕得罪了村书记刘杜其,可想而知刘杜其对镇领导们的“关怀”了。综合以上所讲,太和镇部分干部不作为,尽力为刘杜其开脱包庇已经违反党纪国法。现在我们村民恳请纪委主持公道,能够重视我们的诉求!强烈要求严惩刘杜其这只苍蝇!还村民一个真正的公道。
谢谢!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