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国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已经收到初步成效,令人欣慰。
  欣慰之余,有一个思考多日的问题,萦绕心头,一直挥之不去:
  外国法院为何从来不搞这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希望有兴趣的朋友回答一下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