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父亲之死有蹊跷 我要为冤死的父亲申冤
  
   我叫李宏明,男,现年20岁,原籍甘肃省武山县人,身份证好号(65212319870428251)现暂住在天水市麦积区马跑泉镇团庄村姑父吴四祥家,当前正攻读高中,因父亲走得不明不白,母亲承受不了沉重打击精神分裂失常,事发后,我的内心一直笼罩在一片阴影中……为给已死亡的父亲李召定的人身权利讨个公证的结论,特求助于社会各界好心人和有良知的相关部门领导。
  一、我父亲李召定出事前身体健康
  我父李召定,现年49岁,于2006年11月19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武山县公安局逮捕,羁押在甘谷县看守所,2007年4月18日,由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徙刑十五年,在甘谷县看守所羁押的几个月中身体一直健康,没有任何疾病症状。我父于2007年5月28日送往甘肃省甘谷监狱劳改,经监狱医务所身体检查,身体均无异常(鉴定书记载)。
  在送入监狱劳改的这一天,即2007年5月28日中午,住在甘肃省武山县王家场的姑母接到武山县看守所的通知告知:李召定于5月28日11点左右在监狱死亡了。姑母立即电话告知我们。
  我和母亲都在新疆,我们母子于5月30日下午3点左右赶到甘谷朱圉监狱。
  二、监狱对我们告知的情况和我们看到的尸体状况
  朱圉监狱把我们母子安排在一家私人客店住下,我们的其他亲戚于下午5点赶到。
  5月31日上午11点左右,监狱来人叫我们叫到他们的会议室,监狱狱政科长给我们说:“李召定是28日上午11点多吃过饭,有人报告,李召定有异常,跪下不动了,当时我们领导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医生说:“可能是突然性心律不足而死亡的”,我们当时问狱政科的两位科长:“你们的犯人打过没有?”答:“没有!”,问:“身体有伤吗?”答:“没有受伤的迹象!”问:“你们的管教打过没有?”答:“不可能,我们是执法人员,不会无理打人的!”问:“为什么好好的一个人在1个半小时内会突然死亡呢?”答:“我们也说不上,不知道情况。”完后,他们就带我们去看尸体,走进监狱的太平间,打开冰棺,我们见到的尸体:头部肿大,眼球突出,鼻子上翻,口呈鱼嘴,耳朵乌黑;解开上衣,两臂、胸部、脖胫、两肋、肚皮有大水泡,乌黑发亮,尸体上身全是乌黑的,根本不像一个人。
  看了尸体,我们质问他们:“这明明是受伤过度而死亡的,怎么能说是心律不足正常死亡的呢?”父亲如此惨状,亲属心里揪心地痛,监狱领导也无法解说了,所以就请法医来尸检,等法医尸检报告出来给我们答复……2007年6月1日进行了尸检。
  三、我们看到的尸体状况
  尸检过程见我们参加了,我们另写了尸检过程书。
  尸检完后,我们一直等尸检报告,6月17日监狱打电话叫我们到甘谷检察院,他们这些领导人员:“我们按照法医鉴定办事,法医所说的一切证明了死者是死于肾疾病致心力衰竭死亡的,属正常死亡,监狱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由我们家属自负”,所以我们家属不服。检察院的董定定说:“按监狱规定家属如果在一定的日期内(七天)不签火化尸体证明的话,监狱就自行火化尸体”。
  四、我们对鉴定书的异议
  征对天水市检察院歪曲事实编造病因的鉴定书,我们提出以下异议:
  1、死者的身高在笔录中所记录1。80米,鉴定在报告中为什么成了1。78米?
  2、尸体背部、双肢、脖子、头部、胸部、肚皮、两肋、大小腿部大面积乌黑肿块,胸部以上更为严重肿胀为乌黑,两肋部局部水泡,指四乌黑,报告中为什么说是乌绿色,眼球突出、鼻腔、嘴为鱼嘴,耳朵乌黑而流黑血,为什么是高度腐烂,流的是腐烂液?
  3、从尸体喉部以下们置到耻骨上处切开,胸部大面积皮下软组织瘀血,为什么说未见出血?
  4、胸腔内有大量黑红血渗留,肾脏是黑红色,双肺是乌黑的,体积缩小,肝脏是黑红色、有肿胀,为什么鉴定上没有,肺脏为什么不取样化验?
  5、胃没有切开取渗留物,阴部没有切开,没有笔录,化验,为什么双侧睾丸没有检查?
  6、打开颅骨大脑有异味,色为粉白色,取开小脑色为黑红色,两耳内侧为黑红色,有瘀血,这是什么原因?
  7、沿两耳间边线切开头皮软组织,流出好多乌黑的血,软组织全是乌黑的瘀血,报告中为什么不解说是什么原因?
  8、左耳上颞部3公分处有4215 ;6公分的椭圆损伤,为什么笔录和报告中只写了1。1215 ;0。6cm的损伤?
  9、右肩外侧有15215 ;8公分的大伤切开有瘀血,肘部有8215 ;8公分的伤肿块为什么没笔录?肩外侧有15215 ;8公分的伤,什么只写8215 ;8公分的伤?
  10、尸体大面积黑块为什么不切开检查?报告中为什么不写?
  11、法医结论说明死者的内脏,没有检出农药、安眠药、金属物、毒物、鼠药、有机磷、家药等成份。这说明死者没有服毒自杀的可能,那么尸体为什么会高度腐烂?给检验能带来很大的困难么?
  12、照像师、摄影师为什么是监狱的人?摄影为什么不全面?
  13、尸检过程中法医能停止手术休息吗?法医法则上有规定吗?
  14、死者在甘谷看守所有7个月时间为什么死者没有发现心肾病致心力衰竭的病变呢?看守所没有病历?
  15、死者来监狱时,监狱医疗室身体检查过身体状况均无异常,为什么在1个多小时死者就会发生心力衰竭的死心哩?监狱为什么要收有这种病的人呢?7个多月了,我们家属为什么不知道呢?
  16、外伤大面积存再,身体为何是乌黑色的,法医为什么不解说?
  17、法医尸检完后即(6月1日)断定就是报告中所说的心力衰竭死亡呢?报告未出结论以下这太可笑了?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从尸检笔录到尸检报告出来,对方明显在尸检过程中做了手脚,他们为什么要互相串通弄虚作假,目的就是要推卸责任,要维护监狱和领导的荣誉,难道他们就可以像践踏草木一样随便践踏一个人的生命?法网恢恢,苍天有眼,我要拿证据通过省法制办,让有正义感的领导和一些好心人评断是非,希望有关部门能深入调查了解,出面为民主持公道,我泣血下定决心,一定要为冤死的父亲申冤!
   附“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书”和“法医病理诊断报告”各一份。
  
   申请人:李宏明
   联系电话:15809389779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书
  
   一、案件来源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受甘肃省甘谷监狱的委托,要求对李召定尸体进行检验鉴定。简要案情:2007年5月28日上午,武山县公安局看守所送来已决犯李召定,经医务所身体检查,身体状况均无异常。10时40分,送入监队,于11时20分开过午饭后,在收拾自己的衣物时突然昏迷不醒,在监狱医务所工作人员抢救的过程中,出现呕吐症状,最后经抢救无效于2007年5月28日12时10分死亡。
  接受委托后,于2007年6月1日12时30分,在甘谷县人民检察院主办,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督办下,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段华夏,甘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双保、住甘谷监狱检察室主任董定定,甘谷监狱副监狱长张志民、狱政科科长马高生参加。家属儿子李宏明,姐夫黎抗定,妹夫吴四祥在场。杨建林摄像,朱全民照相。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天水市公安局、甘谷县公安局法医在甘谷监狱对要召定尸体进行检验鉴定。
  
   二、尸表检验
  
  基本情况:李召定,男,49岁,汉族,小学文化,籍贯甘肃省武山县温泉乡中地村,农民,现住址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
  外穿深灰色囚服一套,上身内穿浅灰色短袖衬衣一件,内着天蓝色背心一件,下身内穿短裤子条,赤足。
  尸长178cm,尸斑呈紫红色,分布于背部、双下肢背侧示受压处,尸僵各部位已缓解,皮肤呈乌绿色,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体呈高度腐败,嘴呈鱼嘴,胸腹部、双上肢及会阴部有大量的腐败水泡形成。
  平头,发长1cm 。左右瞳孔0。5cm,角膜重度混浊,左右球结膜苍白,左右睑结膜自溶。鼻腔有腐败液流出。口唇半张呈鱼嘴,牙齿无缺损,齿龈无出血,舌无损伤,粘膜无损伤,口腔内有大量腐败液流出,耳腔有腐败液渗出。左颞部左耳上6cm处11215 ;0。6cm的横形类椭圆形损伤。右肩部有8215 ;8cm的皮下瘀血。右臂前部和主要静脉处有注射用棉签胶布粘合,剥开胶布可见有3215 ;3。5cm的皮下瘀血。切开该处皮肤可见皮下出血,肌肉层未见出血。
  指甲乌黑,趾甲苍白。
  阴部无异常。
  肛门周围有大便溢出。
  
   三、解剖检验
  
  沿喉结至耻骨联合切开颈胸腹皮肤,未见出血,腹腔内有大量腐败气体溢出。
  肋骨无骨折,胸腺自溶。左胸腔约有150ml右胸腔约有150ml红色血性渗出液。胸膜无粘连。心包积液约15ml,红色血性渗出液。常规切除心脏,体积17215 ;14215 ;3cm,一个半拳头大小,挤压心脏未见血液流出,呈排空状。心脏周围大血管内呈现排空状。双肺未见明显异常。切开气管,见气管、支气管壁瘀血,管腔内无异物。
  腹腔内有积液约200ml,红色血性渗出液。腹腔各脏器位置正常,肝脾肠肉眼无异常,双侧肾脏轻度瘀血。无胃内容物。
  双侧睾丸未见异常。
  沿两耳间连线切开头皮及皮下组织,并向前后分离可见头皮椭圆形损伤对应的头皮下、颞肌处有散在的出血。常规锯开颅骨,左侧硬脑膜颞顶部有3215 ;4cm的条状渗血区,剪开硬脑膜见脑组织已腐败呈糊状流出,硬脑膜下未见出血,脑组织内未见出血。小脑腐败组织结构不明显,脑垂体组织结构不明显。颅骨、颅底未见明显异常。
  提取:1、心脏 2、双侧肾脏
   3、部分肝脏 4、部分胃壁
  常规缝合,皮肤已呈皮革样化。
  
   四、法医病理诊断报告摘抄(例号20070604)
  
  法医病理诊断报告
  送检单位: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送检日期:2007年6月4日
  适检材料:1、心脏;2、左肾;3、右肾。
  送检要求:对以上组织进行法医病理检验。
  病理诊断
  一、肥厚性心肌病,伴左右心室出道梗阻
  大体:心脏体积显著增大,重量增加(500g,正常值上限:270g)左心室壁增厚(2。0cm,正常值上限:10。cm),右心室壁增厚(0。8cm,正常值上限:0。3cm),室间隔增厚(3。0cm),室间隔与左心室壁厚度之比增大为1。5(正常值0。95)。各瓣膜周径均减小,二尖瓣周径6。5cm(正常值上限:10。0cm),主动脉瓣周径5。0cm(正常值上限:7。5cm),三尖瓣周径9。0cm(正常值上限:11。0cm),肺动脉周径5。5cm(正常值上限:8。5cm)。
  镜下:左心室壁显著增厚,心肌细胞数量明显减少,胶原纤维广泛增多,并将心肌细胞分割成岛屿状。右心室心肌细胞数量如常。
  窦房结:结动脉周围胶原纤维广泛性增多,结细胞数量减少。
  二、左肾肾病(因高度自溶无法确切分型)
  镜下:少数肾小球纤维化,多数远曲小管腔内见蛋白管型。
  三、右肾代偿性肥大
  大体:体积增大(1。2cm215 ;7。0cm215 ;5。0cm正常值上限:12。0cm215 ;6。0cm)<4。0cm),重量增加,(200g,正常值上限:140g)。切面灰红色,皮髓质界限清,皮质厚0。8cm。
  五、天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书【公(天)监(理)字【2007】13号】摘抄
  结论:从所送的李召定的呕吐物、肝组织、胃组织中未检出常见氰化物、常见安眠镇静药、常见金属毒物、常见杀鼠药、常见有机磷农药成份。
  六、分析说明
  (一)、李召定尸体呈高度腐败状,组织器官已腐败自溶,尤为大小脑组织为重。给检验鉴定带来许多困难。
  (二)、根据甘肃省法医学会病理报告:心脏体积显著增大,肥厚性心肌病,伴左右心室流出道梗阻。镜下:左心室壁显著增厚,心肌细胞数量明显减少,胶原纤维广泛增多,并将心肌细胞分割成岛屿状。右心室心肌细胞数量如常。窦房结:结动脉周围胶原纤维广泛性增多,结细胞数量减少。结合检验见心脏增大,相当于一个半拳头大小,分析认为心脏器质性病变存在。
  根据甘肃省法医学会病理报告:左肾肾病(因高度自溶无法确切分型)。镜下:少数肾小球纤维化,多数远曲小管腔内见蛋白管型。右肾代偿性肥大。结合检验双侧肾脏轻度瘀血,分析认为肾脏病变存在。
  检验可见心脏、心脏周围大血管呈排空状,说明大量血液存在于组织器官中,系心力衰竭。
  综上分析认为:李召定系心肾疾病致辞心力衰竭死亡。
  (三)、左颞部损伤、右肩部损伤系非致命伤;
  (四)、根据天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书【公(天)监(理)字【2007】13号】结论,可排除常见毒物中毒;
  七、鉴定结论
  李召定系心肾疾病致心力衰竭死亡。
  附:1、甘肃省法医学会医病理诊断报告(例号20070604)
  2、天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书公(天)监(理)字【2007】13号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主检法医师:宋贵荣
  天水市公安局副主任法医师: 王兆奇
  甘谷县公安局法医: 刘 鹏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
  
  
   法医病理诊断报告
  
  死者姓名 李召定 年龄 49 性别 男 籍贯 武山 职业 服刑
  送检单位: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死亡日期:2007年5月28日12时30分许
  送检日期:2007年6月4日
  送硷材料:1、心脏;2、左肾;3、右肾
  送检要求:对以上组织进行法医病理检验。
  
  简要案情
  2007年5月28日12时30分许,甘谷监狱服刑人员李召定突然死亡。于2007年6月1日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天水市公安局、甘谷县公安局三家法医共同对李召定的尸体进行解剖,并提取心脏、肾脏送病理学检验。
  大体检验
  1、心脏:大小13。0cm215 ;12。0cm215 ;10。0cm。重500g。右心耳下方至心尖处见10。0cm215 ;9。0cm的灰白色区域。左心室壁厚2。0cm,右心室壁厚0。8 cm,室间隔厚3。0 cm,二尖瓣周径6。5cm,主动脉瓣周径5。0cm,三关瓣周径9。0cm,肺动脉周径5。5cm。各瓣膜均高度自溶。心壁高度自溶,呈蜂窝状改变。因腐败,冠状动脉不易辨认,未找到明显的动脉管腔。
  2、左肾:大小10。0cm215 ;7。0cm215 ;4。0cm,重150g。表面光滑,灰红色。被膜易剥离,切面灰红色,皮髓质界清,皮质厚0。6cm。
  3、右肾:大小12。0cm215 ;7。0cm215 ;4。0cm,重200g。表面光滑,灰褐色,被膜易剥离。切面灰红色,皮髓质界限清,皮质厚0。8cm。上下极分别见5。0cm215 ;30。cm和3。0cm215 ;2。0cm大小的褐色区域。
  镜下检查
  1、心肌:组织高度自溶。左心室壁显著增厚,心肌细胞数量明显减少,胶原纤维广泛增多,并将心肌细胞分割成岛屿状。右心室心肌细胞数量如常。灰白色区域为脂肪组织。
  窦房结:结动脉周围胶原纤维广泛性增多,结细胞数量减少。
  房室结:细胞数量及形态如常。
  2、肾脏:组织高度自溶。右侧肾脏肾小球、近曲小管、远曲小管未见明显异常。间质呈均质样改变。未找到炎性渗出及出血性改变。左侧肾脏基本病变同右侧,少数肾小球纤维化,多数远曲小管腔内见蛋白管型。
  病理诊断
  一、肥厚性心肌病,伴左右心室流出道梗阻
  大体:心脏体积显著增大,重量增加(500g,正常值上限:270g)。左心室壁增厚(2。0cm,正常值上限:1。0cm),右心室壁增厚(0。8cm,正常值上限:0。3cm),室间隔增厚(3。0cm),室间隔与左心室壁厚度之比增大为1。5(正常值上限:7。5cm),三尖瓣周径9。0cm(正常值上限:11。0cm),肺动脉周径5。5cm(正常值上限8。5cm)。
  镜下:左心室壁显著增厚,心肌细胞数量明显减少,胶原纤维广泛增多,并将心肌细胞分割成岛屿状。右心室心肌细胞数量如常。
  二、左肾肾病(因高度自溶无法确切分型)
  镜下:少数肾小球纤维化,多数远曲小管腔内见蛋白管型。
  三、右肾代偿性肥大
  大体:体积增大:(12。0cm215 ;7。0cm215 ;5。0cm,正常值上限:12。0cm215 ;6。0cm215 ;4。0cm),重量增加,(200g,正常值上限:140g)。切面灰红色,皮髓质界限清,皮质厚0。8cm
  
  报告人:孙少华 法医病理学教授
  刘长海 法医病理学硕士研究生
  2007年6月12日
  
  
   天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书
  
  一、委托单位: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二、送检人:段华夏宋贵荣
  三、送检时间:2007年6月4日
  四、简要案情:2007年5月28日,武山县看守所将犯人李召定送往甘谷监狱后,李召定突然死亡。
  五、送检的检材:死者的呕吐物、肝组织、胃组织各一份,均用玻璃瓶包装。
  六、鉴定要求:要求检验所送的检材中是否含有毒,为何种成份。
  七、检验:1、氰化物检验呈阴性;2、安眠镇静药检验呈阴性;
  3、金属毒物检验呈阴性;4、杀鼠药检验呈阴性;
  5、有机磷农药检验呈阴性。
  八、结论:从所送的李召定的呕吐物、肝组织、胃组织中无检出常见氰化物、常见安眠镇静药、常见金属毒物、常见杀鼠药、常见有机磷农药成份。
  
   检验人:贾琳娜
   鉴定人:工程师:邓小勇
  
   200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