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柳生与莫汉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程序违法,用于法律错误》
  违法错误判决徇私舞弊的几个要点和事实
  《不当得利》
  邓柳生第一次起诉:(2018)湘1124民初195号裁定书,起诉标题为769900元,起诉时间是2018年1月12日,裁定时间为2018年2月7日。此案在开庭当中,法院法官(审判长何明江)当场叫邓柳生撤诉。这又是意味着什么?哪有法官当场叫原告撤诉的理由?法院法官完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第一款、第3之规定。

  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谓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指申请撤回起诉必须是原告主动、自愿所为,而不能是被动、违心所致。因此,任何人(包括审判人员)既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原告撤回起诉,也不得说服、动员原告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