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评】声讨镇江公安的卑劣行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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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无管辖权,属滥用职权,且在7。1事件调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其他地区的某些公安机关也存在违规现象:具体如下:
1、施永兵个人名下存在长春市双阳区农业银行的5060万人民币被镇江市公安局用非法手段划走,世界通长春公司银行帐上2亿1189万人民币被划走。
2009年7月25日,镇江市公安局干警带着《镇江市公安局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的农业银行双阳支行,要求将2009年7月1日被该局冻结的世界通信息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和施永兵个人帐户的存款进行解除冻结,并同时要求解除冻结后将帐户内的2个多亿的存款转至镇江市公安局的银行帐户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涉嫌违法、犯罪的款项,没有相关定案的法律文书,公安机关是无权划款的。因镇江市公安局的要求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银行双阳支行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2009年8月13 日,镇江市公安局几名干警又一次来到农业银行双阳支行,这次只是办理了全额解冻施永兵个人的银行卡(卡号6228460530000757211),因解封手续齐全,农业银行双阳支行将该帐户解冻。紧接着,施永兵个人帐户的款项被通过网上银行划走62万。该款被划走后,镇江市公安局干警马上又拿出新的《镇江市公安局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再一次将施永兵名下的帐户存款冻结。可见,这一次划走62万元,只是试探性的,看能否划帐成功,为下一步划走全部款项进行试验。
2009年8月 20日,镇江市公安局干警第三次来到农业银行双阳支行,同样,拿着解除冻结存款的手续要求全额解除冻结施永兵银行卡(卡号6228460530000757211),并告之农业银行双阳支行,马上准备2000万现金,要将该款取走。因农业银行双阳支行无法在短期内准备这么大一笔巨款,所以就告之要提前预约,下周才能取现款。2009年8月21日,通过网银卡卡转账将帐户4998万元款全额划走。这几次在解冻的过程中,镇江市公安局干警多次要求划世界通长春公司名下的2个多亿人民币,但银行工作人员均告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查案期间,公安机关无权划转该款。
2009年9月5日开始,镇江市公安局不甘心,在姚大队长和鹏建新副大队长的带领下,在长春市积极活动,通过给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的相关人员请客、送礼等方法试图说服双阳支行的相关人员能够帮助将世界通长春公司在农业银行双阳支行的2个多亿的人民币划走。
2009年9月7日,镇江市公安局全额解冻世界通信息科技长春有限公司账号,划走公司款189万元,得知划款成功后,同时又冻结21000。5997万元资金。
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镇江市公安局又用同样的方法,将世界通长春公司帐户解冻,划走1000万元人民币,现帐户还剩2亿余元。由于镇江公安涉嫌违法违规操作,剩余款项2亿余元,银行不同意镇江公安局划款。
因镇江市公安机关的违规、违法行为,农业银行双阳支行也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过,当地公安机关明知这样的划款方式是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却也无法插手,只能任由镇江市公安机关违法、违规。
2009年9月16日,因不满镇江公安的违法违规行径,部分代理商家的员工数千人到镇江想让镇江市公安局给个说法,可镇江市公安局调派大批警力,进行地毯式的搜索,无论是到镇江去做什么的人,都严格盘查,与世界通公司有关的人员,有些被打、有些被抓(镇江市的看守所、个别派出所关押了几百名代理商家的工作人员)、有些被强行送上离开镇江的列车。此事件被封杀,不准报导。镇江市公安局瞒报,欺骗党中央,对于该天发生的事件,只是说数十人到镇江,掩盖事实。
2009年11月,镇江市公安见事态慢慢平息了,就又到长春将世界通长春公司在双阳的2亿余元资金转走。
2010年3月,镇江市公安到长春,将世界通长春公司的一辆轿车(包括车辆的购买凭证等)开走。
根据大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冻结与案件直接有关的银行存款只能原帐户冻结,不能转户。而镇江市公安局,三番五次的到吉林省长春市的农业银行双阳支行去要求将世界通信息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帐户及施永兵个人名下的全部帐户转走,明知违法、违规,却知法犯法。施永兵从2009年7月7日开始,就被镇江市公安局以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关押,并以涉嫌国家机密为由,关押90余天不准律师会见,这种查案方法,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侵犯人权。长春公司及他本人名下的存款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密码,但他的个人名下的存款和世界通长春公司的存款怎么会被转走呢?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镇江市公安局涉嫌使用威逼利诱、欺骗、逼供等手段,迫使施永兵说出银行秘码,并在公安机关的看押下,通过网上银行,将自己名下的5060万转入镇江市公安局或其他帐户;二是镇江市公安局涉嫌使用威逼利诱、欺骗、逼供等手段,要求施永兵出具委托书,说出银行密码,由镇江市公安局的某些干警,通过网上银行划款。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镇江市公安局的某些干警都涉嫌知法犯法,做为国家的公安机关,应该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事,但是,事实却是镇江市公安局在办理世界通7。1事件过程中,屡次违法、违规。据说,如果世界通7。1事件的涉案人员被起诉,并被判决有罪,那么世界通公司及施永兵个人名下的财产的30做为镇江市公安局的办案奖励,所以,镇江市公安局的某些干警,就不择手段。而且镇江市公安局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暗中联系全国各地的公安、工商部门,以给奖励,给经费为由,要求查处世界通公司的代理商,至使除镇江外的部分公安机关,也开始查处代理商,有些代理商家的代表已经被批逮。公安机关的某干警,到广西省玉林市工商局,给该局人员开会,让他们不惜一切代价,让世界通公司代理商黄某诉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案件的二审,一定要打赢。结果,在公安、工商的非正常的干涉下,玉林市中级法院判决代理商黄某败诉。
因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能到银行调取相关证据,银行的工作人员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私自将镇江公安机关转款的证据给到我们,所以,我们拿不到相关款项被转走的证据。(未完待续 转下篇二)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0-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