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虚假欠条
  判了六十多万
  法官暗箱操作
  原告手眼通天

  郑隆田枉法裁判
  坑无辜倾家荡产
  做恶人逍遥法外
  受害者临死含冤

  省检高检都访遍
  转办最终归十堰
  冤假错案不纠正
  百姓维权如登天

  封封帖文诉冤案
  血泪事实透心寒
  贪腐枉法保护伞
  哪件离了钱和权

  一张胁迫所得的欠条借助法院这种特殊武器强取豪夺,害我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做恶人有公权力层层保护逍遥法外,受害者上告无门含恨而死,法官无德苍天无眼!

  事情经过

  2014年1月份,我老公(已于2020年6月29日去世)与开发商杨飞签订了(楚龙 天籁小区)承建房屋工程协议并打保证金一百万元,之后杨飞以种种借口不开工保证金不退,我老公因这笔保证金致使资金链断裂,因着急于同年去7月份突发脑溢血,在住院期间,为支付高额利息,我们不得不把一套用工程款抵来的房屋卖掉。

  出院后我老公再次去找杨飞讨还保证金无果,杨飞承诺工程即将开工,他可以帮忙借钱周转(但前提是:开工优先安排这笔保证金还款),杨飞趁人之危让我老公写了40万借条给他并拿走其一张建行卡,出借人:(王红霞)始终没露过面。
  后因约定的款项没收到,找杨飞索要借条时,杨飞说没借到钱借条没生效已经销毁了,我老公压根不记得卡在杨飞手里,还多次问我有没有拿他建行卡,也就是这张卡让我家万劫不复。

  2015年1月份,刘燕武(杨飞大舅哥)拿着上述借条找我老公还钱,声称王红霞是他媳妇,并逼迫在他是先写好的保证书(因我老公此时右手不利索)上签字,为逼我们就范,刘燕武在我家喷漆、撬锁坏事干尽,第一次撬锁是14年农历小年,因找不到我家错把楼上邻居(毛加国)锁撬坏,大年三十我一家人到亲戚家过年,回家锁被撬坏,门外喷的一塌糊涂,堵外边3个小时,由物业出面证明才换的锁。

  同年4月18日,刘燕武又带人把我老公挟持到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关起来至到凌晨,胁迫写一张欠条60多万和还款计划才放其回家。
  随即到十堰市茅箭法院把我夫妻起诉。同年8月4日开庭,我老公看到刘燕武转建行卡里的40万转账凭证,才知道被他们郎舅两个合伙算计了。听我老公说法官郑隆田当时还挺公正的。庭审时,对刘燕武虚构的20现根本就不支持,并要求刘燕武必须出具原始借条,说如果借条上没约定利息法院是不支持利息的。刘燕武并没有出具原始借条,因为杨飞给他那40借条根本没有一分钱转账,转我老公建行卡里的40万,是在我老公不知情的情况下刘燕武转的,已被杨飞如数取走,刘燕武是不会拿出原始借条的,双方当庭接受调解 。法官跟我老公说:只要你确实没取卡上的钱不要紧,银行有监控。
  多次联系杨飞,让他到法院把事情说清楚,杨飞始终不露面,只在电话里跟我老公说:你又没找刘燕武借过钱怕什么?
  刘燕武隔三差五就把我家门外喷的一塌糊涂,忍无可忍我于11月26日,带着监控室录的视频和刘燕武发给我的信息,到十堰市朝阳路派出所报案没人管,一王姓警察说:必须当场拉住不然他不承认,并且说:门外是公共区我只能证明刘燕武到了我家门外,并不能证明喷漆就是刘燕武所为,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刘燕武那么猖狂,给我回信息说:如果我不报警就是他养的,原来他有保护伞。
  出于无奈,我老公于12月16日找郑法官郑隆田反映,郑法官把刘燕武通知到法院一起调解,并当面警告说:我们已经受理了,如果你再这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刘燕武并没有听取法官的劝告,不停的上门损害。
  2016年1月5日,刘燕武喷漆时被我当场拉住,他用喷漆罐把我砸头部砸的血肉模糊,有一伤口缝合7针深见骨,当时血流到地板上警察竟然没看一下我伤到了哪里。出警的从我家里把刘燕武带走,之后刘燕武说我拿杠打他伤了我自己。
  做伤口比对伤口跟喷漆罐完全吻合,也做了DNA比对,办案民警(华新林)说:他们也知道伤是刘燕武打的,但刘燕武不承认他们也没办法,法律是讲究证据的,说我没有证人证明我的伤就是刘燕武打的不能处理。不但没有出一分钱药费更没有一声道歉,为此,我在派出所和公安信访办找了三年,一次次被警察谩骂有次还差点被打,经过多方信访投诉,才于2018年9月底以刘燕武做了!心脏搭桥!手术不能拘留结案。我老公于19年到茅箭法院起诉刘燕武故意伤害并申请对我的现状做鉴定,至今没有开庭,这就是法看谁犯。

  16年1月份我出院后收到刘燕武案判决书(判决日期竟然是15年8月10号),郑法官暗箱操作枉法裁判,不光把刘燕武转我老公建行卡40万判给我们,刘燕武虚构的20元现金,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更没有证人证明的情况下,也如数判给我们61。6万,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执行期间更为离谱

  因我家房屋是09年,我老公在十堰市超强房地产公司承做房屋水电安装工程抵付的,在跟我签购房协议之前,已于08年已经把此房屋登记在了朱瑶东和陈巧华名下,并在银行办了贷款,09年7月3号,超强公司隐瞒了这一事实,又跟我签订(1603)了购房协议,并由物业公司签发了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概况说明书。我老公需要办房贷做工程周转时办不了,超强公司内部协调,用我家楼上(超强公司副经理毛家国的复式楼1803)办的,此房屋根本就没有门,在建房之前已经设计成复式楼,超强公司经理毛加国带我们在房产局签字只是为办放贷,贷款又进了超强公司账户,之后并没有按时按量给我老公,这已是超强公司第二次坑我们。
  我家花了20万装修费,于09年农历9月11入住(1603),之后因一直办不到房产证我跟超强公司闹的很不愉。董事长王一冲找我老公商量,让其劝劝我不要再闹,让我们帮帮他们忙,说让我们安心住着,这房子到啥时候都是你们的。我老公跟我说:谁还没有个难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花了这么多钱装修的谁还能给你拿走了?就这样一直悬而未果。
  14年我老公突发脑溢血后,被杨飞和刘燕武合伙算计,刘燕武保全了(1803),此房屋根本就没有房产证,1703和1803是一体的建房之前就设计成了复式楼,真正属于我们的房屋没有房产证不能执行,超强公司配合法院把1803拍卖,然后再由毛加国买回。法院公权私用,转着弯帮助原告达到目的,才使这场虚假诉讼大功告成。

  2018年6月份,超强公司趁我不在家时,把我家锁换了入室把我家财物全部搬空,我于6月17号报警,多次与朝阳路办案民警交涉,才于9月16号只把部分财物还回,清点财物时发现丢了不少东西,更重要的是盗走了我的购房协议和车位使用证,我老公当时在朝阳路派出所都一一做了登记,为此我又找了快三年至今没有处理,更没有追究超强公司任何责任。
  超强公司盗走我购房协议后高枕无忧,于18年9月份以非法占有把我们起诉到茅箭法院,18年8月份因多处信访茅箭法院执行庭让朝阳路派出所民警(姚如意)把我老公带执行庭询问房屋来源,当时工作人员帮忙查的,我家住的(1603)还在朱瑶东和陈巧华名下,12月份下的判决书上显示,(1603)房屋于2014年已经登记在超强公司名下了,这手脚做的真的就天衣无缝吗?
  19年10份我接到超强公司律师电话,说我们占着超强公司房子赶给快腾了,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不然申请朝阳路派出所强制执行。我老公打电话问超强公司什么时候收到的判决书,人家说好早就收到了,我们也没收到执行通知,茅箭法院执行局于19年11月份,第一次到家直接把我老公带去拘留,当时我在楼下才躲过一劫,在拘留所里我老公迫于无奈只好在和解书上签字答应搬出,因为我需要他照顾,他也要弄清楚为什么我们没有收到判决书。
  法院的解释是:当时寄判决书时打电话我老公没接视同送达。我家就住超强公司副经理楼下,如果想让我们收到有多种途径,无非是想剥夺我们上诉的权利而已。我们向执行庭交执行异议两次被拒,后通过邮政寄去两次,没有收到任何回复,2020年11月3号,执行庭依据我老公签字的和解书再次执行,说我老公已经代替我在和解书上签字,和解书上我的名根本就不是我老公的笔迹。
  刘燕武虚假诉讼案子再审被驳回,抗诉之路更是一波三折,19年3月份我老公向茅箭区检察院提起抗诉,做两次笔录后检察官让撤诉,因杨飞跟我老公有一段通话录音需要杨飞本人去证实其真实性,录音里杨飞承认40万是他取,检察官说杨飞是关键证人他不到场,他们又无权把他给拘去。
  19年10份,我们五点多就在杨飞门口守,因我老公有事需要先走了,他把我坐在杨飞门外的照片发给杨飞,至到上午九点多,以为我走了,杨飞躲在房间里把门反锁着,他媳妇开门我才进屋,杨飞媳妇(刘慧娟)对我一番打骂然后报警,诬陷我去她家闹事,拿出离婚证和房屋公正书给警察看,说我不应该到她家里找杨飞。警察从房间里把杨飞叫了出来,虽然被打也是值得的,毕竟茅箭区检察院没有再让撤诉。

  2020年1月10日,收到茅箭区检察院提请市堰市检察院抗诉通知,满以为几年来所遭受的屈辱和磨难会通过检察院抗诉讨回个公道,然而天不遂人愿,做了两次笔录后,检察官陈雷祥,让我老公找杨飞,调一份从杨飞账户转给我老公的转账流水,4月22日下午我老公还在给杨飞打电话催,晚上得脑溢血住院,4月19日,检察官陈雷祥通过律师找到我女儿电话要求撤诉,拒绝撤诉,检察官说:房子卖了已经卖了不撤诉这个案子会对你们不利。6月29日我老公去世了,办完后事就收到了检察院不支持申请监督决书,最后一条维权路被检察院堵死。
  2020年9月份,我向市委巡查组反应了我的冤案,10月27号法官郑隆田通知我到茅箭,他说我有新证据可以再审,我也写了我的诉求,他说他会上报,之后再不接我电话。故意枉法制造冤案怎么可能翻案?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是谁赋予了法官这种特权?为了保护虚假诉讼连最起码的职业道德都不讲,是利益所使还是受迫于强权?
  我同时也向湖北省检察院和最高检甚至中纪委都有信访,然而高检转办省检,最终转办还是归十堰市检察院,12月7号我收到检察院信息:你的信访事项诉求不清不予受理。2021年2月19号,我又收到十堰市茅箭法院信息:经审查,你的申诉案件已办结,请你息访息诉。
  2021年1月3号,因杨飞多次承诺给我调一份转账流水并答应先给我1万元,却一直骗我说他在武汉,别人告诉我杨飞一直在家,3号下午我去找他,门都没让进,两口子把我推到楼道一顿殴打后报警,说我私闯民宅,警察根本就不跟我解释的机会,维护的总是恶人,两个月过去了办案民警一直说伤情鉴定没出来,我在想会不会又要找三年啊!
  2021年2月22号,因我在微博论坛发帖,实名揭发法官郑隆田枉法裁判的事实,茅箭法院信访办负责人找我谈话,他承诺给我处理冤案,让我不要再发帖,我也答应不再发帖。
  23号早上,茅箭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好多人到我家里,以我没搬出涉嫌房屋拘留我15天,我并没有抗拒,在我女儿把我换衣服时,有女法官在房间房,在我光着上身时法警进了房间,我女儿为了维护妈妈的尊严,说请你出去,无非声音大点,执行局法官直接跑房间把我女儿拽到客厅,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光着身子把女儿从法官手里抢回。我们现在是多事之秋,如果随便定我女儿个妨碍公务最被拘留,我们岂不是百口莫辩啊!不管怎么说,还是好人多,比如,给我带手铐的法警,怕伤到我把手铐给我锁的很松,善良的刘法官一路照顾,还有不知姓名的法官和法警都很照顾,让我看到了法官和法警善良的另一面,从此后我要做个恩怨分明的人,不再因为司法不公就打击一片,在这里我真诚的对你们说声谢谢!
  我被拷走之后,我儿子拿着刘燕武转我老公建行卡的40万刘水,到建行调取原始存根,这个存根需要法官去调个人调不出来,但工作人员告诉我儿子:取款签字的有两个人,虽然签的是我老公名字,但都不是我老公的笔迹。
  我女儿已在茅箭法院信访办写了申请法院调取。法制社会朗朗乾坤,我一家遭此劫难却上告无门,两个做恶人有公权力层层保护逍遥法外,公平与正义何在?法律尊严何在?
  请求茅箭法院尽快调取建行原始存根,还原事实真相,也请求:中纪委 政法委以及检察院监督,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落到实处,为无辜的受害者撑起一片天!
  伤害任在继续,我请求尊敬的微博社区,不要再隐藏我的帖子,让那些借助一身合法的外衣做掩护,公权私用坑害无辜,让黑心法官的枉法事实暴露在月光下,扯下他们的遮羞布,也让他们长点记性不要再有恃无恐。
  上述若有不实或存在诬陷,本人愿接受任何处罚。 18086252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