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典型重要民生问题 尽快解决还清历史欠帐

  尊敬的读者 :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投笔从戎,鉴于温政信查(2020)2号存有异议,只字不提“停发口粮”违法侵占松门农场农户的合法保障权益带来的典型民生领域的重要问题。一是温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争先创优行动”和常态化信访事项中弄虚作假,不担当、不作为、不会为、任意决策、任性执法、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线索。

  省政府督查室要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研究处理,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两手硬、两战赢”。对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社会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省政府督查室要直接挂牌督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压实地方政府责任!

  2020年7月1日台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受理信访事项复核申请,台信核复告字〔2020〕60 01号。

  
  作者 :浙岭松门农场先锋
  编辑 :林建华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二日

  对温岭市人民政府信访复查有异议申请上级复查复核
  信访复查复核申请书
  编号:LD20200092110654
  台州市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办公室:

  申请人:林建华,男,汉族,1964年1月16日出生,住址:温岭松门农场,身份证:33262319640116,联系电话:18006763711

  申 请 事 项

  申请人不服温政信查【2020】2号意见书,申请复查复核,恢复场员(赔偿停发口粮损失)。

  事 实 与 理由

  自1971年建场以来,在1976年间经温岭人民政府动员农民师傅全家安置松门五七农场带知青,申请人随父母在农场落户,1984年成为场员,因多年农场自然灾害,家庭困难外出打工,未履行缴纳农场所谓的上交款(管理费)1993年被除名;多年以来,申请信访诉求,要求恢复场员无果;

  对温岭松门农场农户“停发口粮”(费、地)进行复查复核。首先,讲解《霸王条款协议》,松门农场单方制订“停发农户口粮”涉嫌违法侵占法律赋予公民权利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行政法规、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根据合同法之规定,侵犯法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鉴于:温政信查【2020】2号复查事项意见书是不服的事实。根据宪法第一章第五条、第六条之规定,必须予以追究侵害民生领域的责任,涉嫌黑惡势力侵害民生的“保护伞”。《公民权利的保障》法院判决行政标准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常住户籍地农户“停发口粮”除名场员,利用“职工停薪留职协议”、或者,“职工外出承包协议”运用行政法规(政策)不确凿,适用法律不准确。涉及到缴纳松门农场一定要收管理费和统筹费,根据《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农户有权拒绝无偿承担非法费用(除交纳国家公粮和税收外)。经2019年12月6日温岭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向台州12345的回复表示松门农场不属于企业,和温岭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答复函,温农林函【2010】8号表明松门农场人员世代为农民,这些都是有价值的材料证实。
  综上所述,全面阐述温政信查【2020】2号复查事项的意见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故错制造冤假错案,非法剥夺了申请人的人性权和财产权。请求恢复场员(赔偿停发口粮损失),望请支持,给予落实!

  证据和证据来源:
  一、温政信查【2020】2号意见书原件,隐瞒事实真相,逃避重要依据,累赘本案无关轻易文字。
  二、1、从1993年除名,二张停发口粮除名的通知、一份除名报告、一份除名文件,关在松门农场办公室抽屉里数十年之后,由选举产生的场长提供;2、从1971年建场以来,温农林发【2015】6号,关于要求规范松门农场帐户管理的通知,就是要求农场禁止公款私存,为什么直到2015年1月19日发农场建帐户的通知,就是纵容逃避法院对农场的帐户冻积;3、鉴于温政信查【2020】2号意见书,根本未提到对农户“停发口粮”除名违法事实

  中共中央政法委主办报纸《法制日报》有这么一段话说得很好:

  “把知道的真相告诉大家,是一种正义;把明白的常识告诉大家,是一种责任;把目睹的罪恶告诉大家,是一种良知;把了解的事实告诉大家,是一种道德;把听到的谎言告诉大家,是一种博爱 ;把亲历的苦难告诉大家,是一种告诫 ;把面临的风险和不幸告诉大家,是一种善念……”

  !只有对国家民族满怀深沉挚爱的人,才会批评社会的阴暗面;只有怀揣光明的人,才会去发现和揭露生活中的龌龊;因为他们知道,这是一种责任,一种现代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据调查获息,温岭政府信访复查办公室表示,温岭市农林局领导直接插手复查事项意见书。
  根据温政信查【2020】2号意见书,松门农场属于企业职工,那么,对温岭市11位人大代表的提案答复函中的松门农场世代为农民不实,那么,松门农场国有划拨农民建房中,松门农场企业职工建房就涉嫌违法行政。涉及偷漏国家土地征用税之嫌疑!

  冤 声

  数十年如一日,老百姓冤声震宇。农户的口粮是法律赋予的权益吧!也是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粮户”是代表农民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没有口粮地的农户,对温岭政府行政法规所制订颁布实施,是有重大违法之实。

  最近,百姓对【温政信查【2020】2号意见书】义愤填膺,发出强烈不满,政府机关行政行为所制造冤假错案,迫使老百姓向上访。上级领导干部视民众如亲手足,依法加强督办,那么,百姓的“停发口粮”除名场员上的损失赔偿就指日可待。
  上级领导干部把百姓诉求的事,当作欺骗获取政绩,那么,下级所制造出去的冤假错案,下级是难以纠正,下级是不会自掌嘴掴,这样一来,久拖不决,百姓壮年易逝老,何处清官来督办!
  图文并茂:【诉求】一、恢复场员资格(停发口粮赔偿损失);二、对温岭行政职能部门官员违法追究责任。

  时政投诉:温政信查有异议申请上级复核

  温岭松门农场农户“口粮停发”停发除名常住户籍公民,不是一简单的侵害利益问题,而是一个法与权的较量问题、是一个原测性的政治问题。虽说除名场员,场员是什么?不是农民吗?不是公民吗?
  非场员又是什么?不是农场人吗?不是农户吗?不是合法公民吗?温岭政府对所谓的非场员另有什么批文吗?这一联串题问,温政有什么法定程序规范审批?滥用职权,侵害场民非浅。
  受害人:林某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贫女青年牢嶽晚时归。
  综上所述,涉及温岭政府行政行为所带给百姓的疾苦,希望引起政法界重视,伸手援助弱势群体!

  温岭市松门农场创立於1971年,迄今已有五十多年,自从1993年温岭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滥用职权,对官方来讲,天大可笑之事,聚焦在松门农场,世上独有的强盗模式管理制度,对农户“停发口粮”除名场员的常住户籍地公民来讲,是职能部门涉嫌违法侵害民生领域“口粮停发”之实,百姓多年的诉求无果,浙江政务服务网虽有回复,都是上级信访转交地方职能部门来回复,主管局对自己的违法行政,总是在另劈途径推责,利用职权欺下瞒上!

  经调查获悉,温岭市政府信访复查也是由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姓颜的主任直接插手,经鉴定:温政信查【2020】2号意见书,隐瞒事实真相,避重就轻,推卸责任,“停发农户口粮”违法事实,只字不提,温岭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领导干部认为,温岭政府整治不了市农林部门的公职人员,因此,农林公职人员胆大妄为,“停发农民口粮”除名场员,侵害民生基本保障,还欣喜若狂,百姓苦不堪言!

  网络如同玻璃房,透明度高,公平、公开,在阳光下运行。对温岭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来说,舆论监督卵用,没有起到震动作用。结果,我上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统一咨询投诉平台,上级信访局还是甩转到下级来回复,件件有回复,但是,下级信访机构都把事实真相弄糊涂,还隐瞒、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