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争家产的事屡见不鲜,但是像这样不承认祖上长辈,不承认调解协议事实,仗着上头有人连祖先和律法都不放在眼里的,实在令人气愤。

  当事人为厦门海沧东屿村柯氏四兄弟:柯枞、柯亚臭、柯火龟(19201930年期间下南洋,自此音信全无),柯亚斗。
  早年土地整改,因工作人员疏失等原因,房屋错误的于1953年被单独登记在柯亚臭名下。为此,柯枞、柯亚斗不服,产生纠纷。
  争议经过两次调解(1966年东屿村生产大队、1993年集美区法院),结果均认定房屋(房主为柯氏四兄弟之父,以下简称“柯父”,早已过世)为柯枞与柯亚臭共同所有,且相关部门均将调解结果以文件形式记录保存下来!

  时逢拆迁,在利益面前,柯亚臭子孙(柯天强等人)无视上诉事实,仗着跟拆迁经办人关系铁,欲单方面与拆迁部门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此行为引起了其余几脉兄弟的不满!面对有着血缘关系的众兄弟,(柯天强等人)态度蛮横,多次表示“上面有人,尽量去告,别想一分钱”!
  令人气愤的是,拆迁经办人无视调解证据,仍执意与柯天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如此做法不禁让人怀疑他们相互勾结?
  20年10月,柯枞的子孙柯培龙、柯前进等人向厦门海沧区某院提起上诉,并申请财产保全,均被驳回。而驳回的理由令人啼笑皆非:要提供失踪100年的柯火龟(1920年下南洋)个人信息!
  1920年啊。。。。。。。当时有这东西?当时的户籍档案谁能拿得到???海沧区某院如此做法不是强人所难吗?着实让人心寒!
  再说了,若是失踪100年的柯火龟的个人信息如此重要,那拆迁部门为何能在缺少柯火龟资料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拆迁合同呢?这不是互相打脸吗?
  调解拆迁赔偿事宜都还没解决,拆迁办竟同意与其中一方单方面签定拆迁协议,这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