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宿迁又出现因拆迁而出现死亡的情况。【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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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全部转自论坛,内容基本属实。
今年2008年6月初宿迁市建设局下属项王拆迁公司进住项里居委会南门小街进行实地测量,准备拆迁,大概在6月中旬到我家进行测量,当时测量过后,他们就走掉了,事后一直没有与我认真商谈拆迁补偿问题。
2008年9月25日上午自称是项王拆迁公司突然派来的一群人擅自闯入我家,说要对我家进行强制拆迁,他们与我家既无拆迁合同,更无其它手续,当时我家只有我女儿1人在家,这群人穷凶极恶地把我女儿给控制起来,这时我家属从外面买菜回来,他们也不让进家,我家属问他们是从哪里来的,他们说是市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派来进行拆迁的,他们当中有人说拆迁是政府行为,任何人不得阻止,我家属问他们有无证件和相关手续,如没有我就报警(因为他们擅闯我家和对我女儿进行控制),他们没有出示证件,还十分嚣张地说:我们就是法,报警有什么了不起,警察算什么?看到他们这种架势,人多势众,又胡搅蛮缠,还对我女儿推推搡搡,进行人身攻击。家属就给我打电话,我叫她报警,我到建设局反映,110警察来后,对当时之事进行简单处理,要他们离开,不要闹事,但事情并未结束,这伙人从我家出来后并没有离开。
我到市建设局把情况反映后,怕家中出事就赶紧回家。当我刚进家门,他们一群十几个人就闯进来,还未等我说话,就不分来由一拥而上对我拳打脚踢,还拿砖头、水泥块等东西对我又砍又砸,并且将问讯来家的我家属拦在院外,他们在院中追打我大女儿,可怜我大女儿身单力薄而且身体又不好,被他们打倒在地,多处受伤,拼命哭喊直至现在我大女儿被他们打伤后导致精神恍惚,茶饭不思,成天以泪洗面。他们人多势重,而且又有凶器在手,我被他们摁倒在地,头部被砍砸碗口大伤口,血流如柱,肋骨被打骨折,双耳被打失聪,浑身是伤,鲜血浸透了浑身衣服,院中地上、屋内墙上、地上沾满了鲜血,随后昏迷过去,不省人事。我在家中被打,家属被他们拦在院外,只有再次报警。警察赶到时,这些凶手也不害怕,视若无人他们还不肯罢手,还对我家属进行殴打,在警察全力干涉阻止下,才恨恨离开,随后我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一路淌的全是鲜血。
我被打伤住院后,他们这些打人凶手同伙每晚还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我家前后来回窥视,在9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市里领导来此地段检查工作,我家属刚要去向领导人反映情况,又被他们一群人强行拖到一闲置屋内(其中带头人被称为曹五),拳脚相加,造成多处软组织受伤,有病历为证,派出所也了解这一情况,他们还扬言要把我们全家弄死,至使我们全家生活在惶恐之中。
打人凶手是宿迁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与项王拆迁公司合谋策划指派作为以强凌弱,强行拆迁的行为人。他们违法侵权行为已造成极大的民愤,为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只好向市信访局上访,请求对打人凶手绳之以法给予处理。市信访局接待后告知事由项里派出所处理。经多次找项里派出所,却不能得到公正的处理,在我被打成重伤住院,肋骨被打成骨折、脑震荡、耳朵被打聋全身多处伤害没治愈的情况下,项里派出所吕所长却要我出院给一万元赔偿了事,在我难以接受提出对打人凶手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给予赔偿的情况下,派出所吕所长却把打人凶手违法侵权人擅闯民宅打伤我的行为事实说成是,我伤是我自己造成的是自己跌倒摔的女儿也是跌倒摔的,还颠倒事非混淆黑白的说我违反社会治安打伤了他们拆迁人员,还说按治安处罚法对我进行处罚,公安的处理显然是偏袒一方,对我施加压力,公安派出所这样不公正,且没有人情味的处理行为,显然是在保护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和项王拆迁公司的非法利益,以及保护打人凶手不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我的伤势仍很严重还在继续治疗之中大女儿被打后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精神上也遭到伤害,至今精神恍惚、胆怯、害怕、常夜恶梦,已经不能上学。我家属被打伤后虽医药治疗,但精神伤害再所难免。我们全家人整日整夜都在无奈的痛苦之中。
如今擅闯民宅,强行拆迁的一群蜂拥而上的打人凶手却逍遥法外,公安派出所不仅不能处以公正给予处理,却给予保护。被害人惨遭伤害却得不到公力救济,还面临公安派出所的不公正对待,无奈的无奈,只好为维权呼吁,期盼能获得党和政府的同情和关爱,否则我将誓死来捍卫我及我们全家人的合法利益。恳请上级党和政府能为我们全家作主,让弱者惨遭受害的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以保护,对打人凶手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9-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