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卫生局非法审批颁发执业许可证,包庇非法行医,祸害百姓维权难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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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卫生局非法审批颁发执业许可证,包庇非法行医,祸害百姓维权难
柏乡县人民法院采用非法证据,枉法断案,久拖不结案
证据确凿,请国家有关部门领导严肃查处,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名称经核准登记,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
《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执业地点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先说,在2004年6月19日,原告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看见冯少卿开办的医院门牌上写着”医院接生”因受其误导进入该医院,做刨宫产手术和接生,手术导致原告宫缩乏力大出血休克后,被迫切除子宫。原告的家人将此事反映到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卫生局,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及医政股人员不仅未解决此事,还把冯少卿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写成“公立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两个名字的医院,并叫原告去邢台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可是,冯少卿医院的门牌上写着的是:“医院接生”,诊疗场所地址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不在王家庄乡区域内。冯少卿医院的地址、牌匾、收费票据、病历和加盖的公章等都与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不符,存在问题较为严重。证据如下:1、冯少卿、赵素改、阮士伟等人都在冯少卿开办的个体医院里行医,诊疗场所地址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不在王家庄乡区域内;2、冯少卿医院的牌匾上写着的是:“医院接生”,有照片为证据; 3、冯少卿个体医院病历名称为:邢台市人民医院麻醉记录单、西汪乡医院、冯少卿肛肠肿瘤专科门诊、王家庄医院、王家庄卫生院等多个医疗机构的名称,却未见一张病历单的名称是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称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的名称,不符合规定。给原告病历内容造假,多处篡改,内容互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这样的病历根本不能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4、收费票据的名称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没有“乡”字样; 5、私自使用伪造公章:一个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收费专用章”,另一个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诊断专用章”,没有“乡”字样,出具收费票据和医学证明。如此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冯少卿个体医院,柏乡县卫生局竟然包庇不查处。
之后,受害人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在2005年6月,将冯少卿和其两个名字的医院告上法庭。在诉讼中发现:自从1995年至2007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但是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有原任工作人员。而冯少卿为了掩盖其非法行医的罪行,贿赂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致使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和医政股人员滥用职权,目无国家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利用别地医院名称非法审批,把冯少卿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变成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和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颁发了冯少卿个体医院的两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生的《医师执业证书》,导致冯少卿等人非法开展诊疗活动致人身损害后维权难。社会影响恶劣。非法证书如下:
1、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存在严重问题:(1)、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登记地址却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明显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2)、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使用禁用内容“非公立医疗机构冠以行政区划”;(3)、该医院“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床位数为15”(申请日期为2004年4月16日),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根本不能审批的。
2、冯少卿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却冠以公立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称,又领取了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5年5月30日至2010年5月30日)存在严重问题:(1)、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登记地址却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明显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2)、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使用禁用内容“非公立医疗机构冠以行政区划”。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根本不能审批的。
3、该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自2003年8月16日至2006年7月15日),存在严重问题: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医疗机构登记地址却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明显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根本不能审批的。
4、冯少卿的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1年04月20日,注册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跑到“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执业。明显执业医师注册地点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属于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5、赵素改的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执业地点日期为2003年8月26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也跑到“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执业。明显执业医师注册地点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属于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6、阮世伟的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4年06月26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也跑到“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执业。明显执业医师注册地点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属于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根据卫生部规定,执业医师异地行医必须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执业地点。“不在行医地点注册行医,就是非法行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都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开办的医院里执业,但不在行医地点“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注册行医,就是非法行医。由于柏乡县卫生局包庇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导致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至今逍遥法外。
柏乡县卫生局为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利用别地医院名称非法审批发放的两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务人员《医师执业证书》,属于无效的,早就应当被撤销,但是这些非法证书至今13年了被冯少卿当成合法证书提交给柏乡县人民法院作为认定案件的证据,然而柏乡县人民法院的院长和法官至今采信非法证据作依据,却不给予排除,枉法断案,官官相护,久拖不决,至今已经严重超出审限十几年了不结案,导致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至今逍遥法外。社会影响恶劣。由于柏乡县卫生局的非法行政给受害人的造成了身体和经济上的严重损失。还望国家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再说,柏乡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胡乱作为,采用的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非法证据作依据,将涉及非法行医案件当成合法行医案来处理,枉法断案,导致冤假错案,却不纠正,柏乡县人民法院久拖案件至今已经严重超出审限十几年了不结案, 非法证据如下:
1、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存在严重问题:(1)、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医院”,登记地址却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明显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2)、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使用禁用内容“非公立医疗机构冠以行政区划”;(3)、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的“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床位数为15”(申请日期为2004年4月16日),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根本不能审批的。
2、冯少卿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开办的个体医院却冠以公立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称,又领取了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2005年5月30日至2010年5月30日)存在严重问题:(1)、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登记地址却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明显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2)、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使用禁用内容“非公立医疗机构冠以行政区划”。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根本不能审批的。
3、该医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自2003年8月16日至2006年7月15日),存在严重问题: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 医疗机构登记地址却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明显医疗机构登记名称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是根本不能审批的。
4、冯少卿的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1年04月20日,注册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跑到“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执业。明显执业医师注册地点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5、赵素改的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执业地点日期为2003年8月26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也跑到“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执业。明显执业医师注册地点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阮世伟的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04年06月26日,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却也跑到“柏乡县柏镇路中段”执业。明显执业医师注册地点与执业地点不符,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属于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根据卫生部规定,执业医师异地行医必须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执业地点。“不在行医地点注册行医,就是非法行医。”冯少卿、赵素改和阮士伟等人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开办的医院里执业是非法行医。由于柏乡县卫生局不作为,导致冯少卿等人非法行医至今逍遥法外。
以上这些证件很明显是冯少卿等人是以违反法律法规的非法手段取得的,柏乡县人民法院却当作合法有效的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冯少卿、赵素改、阮世伟等人是非法行医,柏乡县人民法院却当成“合法行医”,利用别地医院名称办理的证书来审理案件,做医疗事故鉴定,实属包庇非法行医人员,举例说明:1、在2007年时,柏乡县人民法院委托邢台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被告冯少卿医院为了逃避非法行医的罪责,再次贿赂柏乡县卫生局,使其再次非法办理了一套证书,包括冯少卿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务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书等提交给邢台市医学会,做鉴定的材料,这套非法证书上印有现在的柏乡县卫生局的公章,实属柏乡县卫生局为冯少卿作伪证,而柏乡县人民法院委托邢台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在委托书中把被告冯少卿个体医院写成“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名称来做医疗事故鉴定,由于原告不同意用被告医院非法领取的假证书和伪造的病历做鉴定,邢台市医学会中止鉴定。
2、柏乡县人民法院包庇被告冯少卿非法行医,不仅不依法排除被告冯少卿医院非法证据,还取用伪造证据:在2012年8月,柏乡县人民法院主审人员张建生通知原告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柏乡县人民法院提取了冯少卿医院的新证据材料:材料上印有现在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的公章17个(其中有现在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院长陈少坡提交证明一份,现在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院长陈少坡与冯少卿是亲属关系,实属冯少卿为了逃避非法行医的罪责,使其亲属陈少坡为冯少卿作伪证)。原告向柏乡县人民法院主审人员张建生反映:柏乡县人民法院提取的冯少卿的新证据材料实属伪造的证据,是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用于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是非法的。之后,柏乡县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原告的却是法院强制原告同意用冯少卿非法证书和伪造证据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否则承担不利后果(证据有柏乡县人民法院通知书)。柏乡县人民法院采用被告冯少卿的非法证书和提取伪造的证据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做出的鉴定结果是不合法、不公正的,将来,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不公正的,会使原告得不到合法的赔偿,所以原告坚决不同意柏乡县人民法院采用非法的证书和取用伪造的证据做为定案的依据和去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主审人员张建生迟迟久拖案件不结,严重超审限。
3、2013年5月,柏乡县人民法院的传票贴于原告的门口,上面写着开庭、案由是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审判员是于国军。由此案由看来柏乡县人民法院还是采用非法的证书和取用伪造的证据做为认定案件的依据和去做事故、过错、伤残鉴定,属于错误的认定事实,错误的适用法律,枉法断案。
总之,柏乡县人民法院院长和主审人员张建生、于国军等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滥用职权、胡乱作为、不作为、收取冯少卿的贿赂,偏向被告冯少卿一方,歪曲事实真相,适用法律错误,采用非法证据和提取伪造证据,出具非法文书,导致冤假错案,由于原告不同意法院这样的审理,柏乡县人民法院就久拖不结案,至今已经严重超出审限十几年了,至今都不肯纠正错误,在这里本人想问一句:“你们眼里还有国家的法律吗?”国家实行法律是来维护公平正义的,不是用来践踏、恃强凌弱的。
以下是被告冯少卿的违法情况:
1、2010年,冯少卿以柏乡县龙华乡卫生院院长的名义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数额巨大。柏乡县纪检委给过冯少卿处分,罚过冯少卿十万来块钱。
2、冯少卿为了多赚钱不择手段,不审查、不登记、随便接生,冯少卿不顾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大发其财,利用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誉用B超搞胎儿男女性别鉴定,造成柏乡县初生婴儿比例严重失调,此事被柏乡县查处过,柏乡县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因包庇冯少卿违法用B超搞性别鉴定被柏乡县查处过,并给了卫生局局长刘京敏处分,还在柏乡县电视台报过光。
3、冯少卿经常出医疗事故:2010年10月16日邢台柏乡县八里庄村农民冯雪彩中午突然死在了冯少卿为院长的柏乡县龙华乡卫生院里,陪16万元了事。07年4月11日,柏乡镇北阳村杨保生之妻孙荣珍在冯少卿现所谓的王家庄乡卫生院切除子宫肌瘤致其死亡赔15万元了事;06年西汪村谢玉春之妻在冯少卿现所谓的“王家庄乡卫生院”住院因医疗事故摘除子宫,赔五万元了事。04年原告在冯少卿现所谓的“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因手术医生非法行医造成失血性休克,导致切除子宫,至今冯少卿还在柏乡县人民法院里吃官司。
4、冯少卿为了谋取私利,还伪造公章,出示并使用的收费专用章、诊断专用章都是柏乡县王家庄卫生院,均没有“乡(镇)”字样,且柏乡县公安局没有注册,冯少卿用没有“乡(镇)”字样的公章,骗了很多患者的钱,开了很多虚假医学证明文书。
5、冯少卿之妻赵素改身为柏乡县妇幼保健站正式职工违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生3胎,有了三个孩子,大女儿名叫冯雪飞,二女儿名叫冯雪彦(买的邢台市户口),三儿子叫冯龙龙。
6、赵素改是柏乡县妇幼保健站正式职工,在2003年8月办理变更注册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实际执业地点却在柏乡县柏镇路中段,不在王家庄乡(镇)区域内,实际上是到其丈夫冯少卿自己开办的个体医院的工作,帮助自己的丈夫谋取私利。根据自从1995年至2007年柏乡县王家庄乡没有卫生院,王家庄乡卫生院是1995年当时乡政府所卖。明显柏乡县卫生局弄虚作假,给赵素改变更注册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是违法的,给冯少卿、阮士伟等人注册的执业地点为“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也是违法的。而赵素改本人不去柏乡县妇幼保健站工作有11年左右了,可是赵素改还是以柏乡县妇幼保健站名义在我县财政局领取全额工资。可谓是“在自己的家中干活,却担着国家职,拿着国家钱”。而柏乡县妇幼保健站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明知道赵素改的变更注册事实,却向上级虚报了赵素改的在编关系,使其至今仍有柏乡县妇幼保健站的在编名额并领取国家财政全额工资。赵素改的行为实属严重的违规违纪。个体医生冯少卿赵素改以“柏乡县王家庄乡卫生院”名义骗取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为了逃避国家上级领导的追查,为了装满自己的钱袋,冯少卿贿赂各届柏乡县卫生局局长,使其当遍柏乡县各乡卫生院的院长,冯少卿在固城店、卫校、县医院、在西汪乡当院长,冠过王家庄乡卫生院的院长的名、在龙华乡卫生院当院长,此人是技术高吗?不是,群众都说:“人家的“钱”多,人家的 “胆”大,见肚子疼就是摘子宫、切阑尾,冯少卿人称冯大胆,冯一刀。现在听说冯少卿用钱买了个柏乡县中心医院副院长的职务,群众都对此议论纷纷 有什么样的院长,就会有什么样的医院。
举报人:baiqiaona
2017年09月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