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例!微软电脑用户因微软拒绝为三包期之外的电脑承担收费维修义务,被消费者告上法庭。微软竟在开庭前5天反诉消费者滥用诉讼权,向消费者索赔4万律师费。12月1号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 详情是这样的,我儿子几年前买了一个微软笔记本电脑,开始设过48位密码并保存在电脑里。几年来开机使用只用人脸识别或者开机密码,重来没有要输过48的密码。今年2月14号使用过程中突然出现了要求输入48位密码的提示界面,无法继续使用。多次联系微软客服答复解决不了,后把电脑拿到苏州、上海等电脑维修部门去修理也都没法修。看到论坛上有网友的联想电脑也出过这个情况,打电话到微软客服让找联想公司。一想不对,网友系统是微软的但电脑是联想的,客服让找硬件厂家,我儿子这个电脑软件硬件都是微软的,微软应该维修。根据《电脑外设数码产品三包规定》第六条;(二)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软件维护业务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费修理业务;在微软客服拒绝维修,并且谎称弄不起来(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微软能够有办法解决)的情况下,不得已拿起法律武器。今年3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提起诉讼,海淀法院立案庭要求我儿子把案由从消费者权益改成产品责任。这期间法院也与微软联系过,让微软与我儿子沟通看看能不能弄好,争取诉前和解。微软态度强硬坚称无法解决,上个月收到传票12月1号开庭。11月17 18号法官助理多次与我儿子联系让他把案由改成财产损失,我们没有同意。27号我儿子邮箱收到法院发来的微软公司反诉状,在庭上法官跟对方律师说,恶意诉讼不是你认定的是法院认定的,反诉不予受理,让微软如果权益受损可以起诉。庭审不到一小时没什么辩论,我知道结果一定是驳回起诉,理由是此案不属于产品责任。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明明是消费者维权案件,前面立案时不把案由改成产品责任就不立案,后面审理裁判又。不想再多说,产品售后服务是厂家的责任和义务,微软不仅不承担义务反而反诉消费者全世界真没有第2例。顾客就是上帝,微软把顾客当提款机吗,这与微软创办人比尔盖茨一心做慈善事业来真是莫大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