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鉴定,使杀人者关了30天了事,致被害人亲属反遭勒索30万
  关于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谢水明杀死
  谢佛娇一案的控告与请求
  事实和理由:
  2008年9月3日18时许,凶手谢水明的儿子谢泽展到我的养鸡场偷鸡,被我父亲谢佛娇当场抓获,我父亲谢佛娇将小偷谢泽展送回其家,由此与谢水明发生吵架,后被人劝开,我父亲谢佛娇回家吃了晚饭后又去养鸡场。凶手谢水明因儿子偷鸡被抓羞恶成怒,即起杀人之念,持械到养鸡场将谢佛娇打得头破肉裂,左第三、四、五、六肋骨骨折,右耳部后大面积血肿,全身是血、多处致伤、休克死亡于现场,我也被凶手恐吓昏迷,而谢水明杀人后还公开扬言“我就是要活活打死你这个佛娇仔”, 我父亲谢佛娇被送入陆丰市碣石人民医院后不能救活,医院诊断(未解剖),1、呼吸心跳骤停;2、头部顶处软组织挫裂伤。在医院,我的亲属打通了110报警电话。
  报警后,陆丰市公安局碣北派出所警察到了谢玉朝(凶手谢水明之叔父,任村党支部书记)家中,这样,谢水明知道风声便逃之夭夭。
  由于谢玉朝是谢水明的叔父,又是书记,警察不愿到现场,其他干部慑于谢玉朝的势力不敢到场,无奈何,我的亲属将我父亲谢佛娇的尸体进入谢水明家中,众目睽睽,无人阻拦。谢水明全家在此之前已逃跑光了。
  案发当晚22时多,陆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林生大队长带领刑技人员到谢玉朝家中磋商了1个多小时后才去验尸,当法医对死者头部的伤口进行检验时,即被林生大队长示停并叫离现场交代一番,法医返回尸检现场时,有意识地对头部伤口进行加工,在没有解剖的情况下就当场公开宣布“谢佛娇是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死亡”,明显是在为杀手说话,我的亲属对刑技人员的行为当场表示异议,林生大队长当场表态“明天请汕尾的法医再来检验”。先定结论后作解剖。
  凶手谢水明逃离现场第三天在陆丰市东海镇被抓获归案,村民讲苍天有眼,恶有恶报。
  2008年9月4日上午10时许,陆丰市公安局林生大队长和汕尾市的法医一起又到了谢玉朝家中,我们以为上午会验尸,没想到时至中午,验尸队伍却被谢玉朝请到碣石金龙餐厅吃饭,下午3时许才返回角溪村在谢水明家中对死者尸体进行检验;2008年9月5日强制性地将尸体送到陆丰市南塘金盆山殡仪馆进行第一次解剖,解剖发现死者左第三、四、五肋骨骨折,头部穿洞,明显是钝器所致。2008年9月7日15时许,陆丰刑警又带省里的法医来验尸,由于法医先入为主,便不客观不科学地当场发表意见“死者是肝积水引起心脏梗阻死亡,骨折是医院抢救时被医生挤折”。
  2008年9月8日,陆丰市刑警和碣北派出所通知我们要到本村的大榕树下签协议,我们不同意签。
  2008年10月5日11时30分,陆丰市公安局碣北派出所的三名警官到我家中向我送达无盖公章的《陆丰市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并且宣读了《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但警方坚持不给原件,我们当场提出质疑。当晚将杀人凶手谢水明释放,究竟是裙带关系还是金钱交易?
  2008年10月6日下午,村干部送来《陆丰市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结论是“谢佛娇系在激烈运动,情绪激动的基础上诱发自身严重的冠心病急性发作导致死亡”。我们认为,我父亲谢佛娇的死亡原因鉴定结论是虚假的、错误的、违法的、矛盾重重、疑点多多。理由如下:
  我父亲没有病史,一贯从事碾米加工业,身体健康。
  命案起因于偷鸡,被父亲谢佛娇抓住偷鸡的谢泽展引起吵架,谢水明有杀人动机。
  谢水明的家距杀人现场既近又偏僻,且天刚黑,从抓小偷吵架到命案发生大约一小时,谢水明具有杀人的时间和条件。
  谢水明杀人后扬言“我就是要活活打死你这个佛娇仔”此话多人听见。
  死者头部破裂穿洞,右耳后部大面积血肿,右手骨伤,左三、四、五、六肋骨骨折,多处受伤,全身是血,连护送入院的人身上都是血。
  谢水明知道我父亲谢佛娇死亡后,畏罪逃跑,没有杀人为什么逃跑。
  原参与本案的汕尾和陆丰两级法医及刑侦人员都去过谢玉朝家中,并接受谢玉朝的请客,严重违法、违纪。
  2008年9月3日晚上,尸体没有解剖,而陆丰市公安局的法医在没有解剖的情况下就当场公开宣布死者“死因”。可见,结论没有依据。
  医院抢救死者时,医生不可能压折第三、四、五、六肋骨,而这四处骨折是2008年9月5日汕尾市的法医解剖才发现的。
  谢水明人多房头大,尸体抬入谢水明家时,自知罪重,无人阻止。
  2008年9月8日,陆丰刑警和碣北派出所为什么要我签协议。
  2008年10月5日,陆丰市公安局碣北派出所为什么向我送达没有盖公章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为什么不给原件,大有文章。
  2008年10月6日为什么由村干部送鉴定结论通知书,真离奇,警察送达复印件,村干部送原件,程序违法,存在黑洞。
  谢玉朝是书记,土山皇帝,有钱有关系,人多房头大,将谢水明杀人做成无罪,暗无天日,弱肉强食,天理难容。
  谢水明被释放后,耀武扬威,四处扬言要杀我全家,并唆使其母亲上门寻衅滋事,以“谢水明释放花去30万元”为由进行勒索,我亲属的小孩被惊吓入院,人身受威胁,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
  我父亲佛娇死得冤枉,时间从发案到现在已经9个多朋了,至今没有将凶手缉拿归案。苍天茫茫,冤魂哭泣!
  有冤无处伸,难道坏人不能受到法律追究,要让好人喊天高、喊地矮。难道共产党治理的中国,就没有法律了吗?
  我父亲从来没有患过冠心病,更谈不上严重的冠心病。我父亲一贯从事碾米加工业已,身体健康(已经有35年),如果患有严重冠心病的人怎能经常从事碾米这样激烈的运动呢?
   为什么能做出这样虚假尸检结果呢?是因为一些瞒昧天良的害群之马收人钱财为人消灾的助纣为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