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法院普遍素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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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
昌乐县纪委监委:
我是(2020)鲁0725民初2987号民事裁定的当事人,11月2日下午14点50向你院提交上诉状,打(0536)6273836电话联系书记员,一个长相丑陋、凶神恶煞的女书记员来拿我的诉状。她给我一张法律文件,我说拿回去填写,她作惊恐状神态,仿佛我摸了她的胸或屁股,非常夸张的深情,极力阻拦我拿回去(县府1号楼)填写。她好像是指着法警那边求助,不知道是问法警要签字笔还是希望法警来协助劝说?法警当然可以借一直签字笔给我使用,当然法警也不懂这种事情啊,法警是维护秩序,我拿法律文件回县府一号楼填写,这也不是法警的管辖范围啊。这种女人素质低劣、代表法院面对当事人,神色惊恐、表情猥琐,实难将其与二街的站街女或者南关菜市场的骂街泼妇发区分开来,简直就是一古怪的巫婆。事后我才得知,这个所谓法律文件不就是个地址确认书吗,至于吗?拿回去填写,还能给天塌下来?
请昌乐县纪委监委和昌乐法院联合严肃调查该书记员,调查她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她指向法警处,她的动机和意思到底是为了借签字笔呢,还是狗仗人势,威胁要法警协助?请核实清楚!
我拿回县府一号楼去填写,这难道也是法警的管辖范围?如果调查属实,那她真是狗仗人势,狐假虎威!但,如果调查结果她是求助法警给与签字笔协助,那她也要礼貌待人,不能如此地情态和肢体语言,这还是人的肢体语言吗,这是非人类的肢体语言?请昌乐纪委监委和昌乐法院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如果查证其滥用职权属实,请及时清除出这些老鼠屎样子的书记员,她们毫无一名司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她们的存在是昌乐法院黑暗历史的现实沉淀和后遗症,是昌乐法院的耻辱!
司法人员就应该有司法人员的样子和基本素质,看看这些临时工书记员,我就问问,她们是如何考录进来的,在书记员录用环节,有没有行贿受贿存在,有没有权钱交易发生?这种书记员也能考录进法院,还有天理吗?作为书记员,代表国家机关行事,你不但要举止得体,不但要语言文明,你还要以理服人,以自己的业务知识说服人,怎么能这个样子,凶神恶煞、狗仗人势、惊恐万分、态度蛮横的样子,真是司法界的巨大耻辱!
你们也要查清和整改,法警有法警的职责范围,不能和严禁使其成为素质低劣的法官和书记员的看家护院狼狗,书记员让他咬谁就咬谁,成为滥用职权的工具和帮凶。法警的职责是什么?你们比我更懂吧!厘清和界定法警的职责范围,让其轻松上阵,不要被某些素质低劣的书记员豢养成犬。这是司法机关的悲哀!
昌乐法院在整个潍坊司法系统已经是臭不可闻,刘院长肯定有所耳闻,昌乐法院和检察院的副职领导已经有几十年没有被交流到其他县市区担任正职,这其实是上级对昌乐法院工作的藐视,是昌乐人的耻辱!韩院长已经灰溜溜的走了,他无法改变昌乐法院的丑陋现状,他这样的刚正之士都无能为力,大家都散了吧,各户各家,各找各妈!
昌乐法院的纪检工作,居然在官网网络举报栏目的投诉举报主题设置了两字到一百字的内容限制,我就想问问,100字的限制,能举报什么问题?举报你们贪污贿赂吗?就是个数字而已!你们纪委的工作人员可以上昌乐法院的官网投诉举报栏目看看。
不要嫌弃公民举报批评国家工作人员的话不文明和不好听,忠言逆耳、良药苦口,举报批评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政治价值,具有优先性。公民这样举报和批评都无济于事,说明,政治问题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是一个强制力的问题,是一个首要善的问题,切不可威胁公民致其犬儒化,公民犬儒化的时刻就是国家政治权力崩溃的时刻!
此致
昌乐县纪委监委
2020年11月3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