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 向阳a456

  建议改革信访上访接待制度,要让上访信访者的问题能真正得到落实解决。
  下面公权力人不作为乱作为,以权代法,以权谋私,侵犯了人民的合法权益,然后对人民的合理诉求直至不理,受害人来找国家信访局乞讨个公道,只豋个记又把案件推回属地,把有的当事人给中央领导人反映情况信件拦下,有的拿上访信息卖钱,上访受害人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反遭属地打击报复,腐败分子故意给上访人一至两万元,然后以敲诈政府为由给判刑、或关押、打的头破血流。发回属地解决问题制度不竞不解决问题,产生了恶性循环,是变向支持了公权力腐败行为!事实证明信访接待人的任务就是挡住上访人,根本不解决问题。所以侵害人民合法权益、掠夺抢劫人民财产的人,制造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权力腐败人还鼓着眼珠对受害人说:你到纪委去告啊!去检察院告啊!到北京去告啊─!告到联合国去还是回到我手里!发回属地的上访材料多,他们根本不理采!
  如果人民群众为一件事反复上访、信访,这样的信访上访接制度是否有瑕疵?是否需要改革??例如换一种方法也许好点:案件经上级权威机关或异地审查、甄别是非,然后命令属地执行,涉及到赔偿、补偿款的由中央国家机构直接对当事人,同时扣划地方政府的钱,有的案件不属地方政府的事情也由他负责去执行处理好,涉法涉诉错案命令属地省法院纠错、解决,省级法院搞的由最高法院纠错解决,最高法院搞的由中央政法委组织最高检督办纠错解决,不执行者撤销职务。属地腐败分子制造的冤假错案,你要他纠错评反比豋天还难?发回属地纠错制度是在变向的支持他们继续搞腐败,是对当事人的敷衍了事!


  向阳东山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