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事关国计民生。执行和遵守计划生育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多年来,几经努力,计生问题取得较好成绩,但是由于有的单位个别领导如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副镇长蔡立玉,无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徇情枉法,以钱代法而造成弄虚作假。违生超生现象异常严重。1997年以来,湖光镇计生办是全市规范化管理的乡镇之一。但2006年后,由于该镇卖官买官严重,滥用提拔,把不该提的余玲提作计生服务队长。有付出必有给予,为了扭转为盈,在计生问题上蔡立玉、余玲等人知法犯法,胡作非为,造成违生超生屡见不鲜:
  
   铺仔承委会:黄思本、彭云清政策外第四孩,交款免结扎;
  
   良仔村委会:叶华冠、陈燕裕2008年政策外生第二孩罚款2000元以上环免结扎,余玲经手办证、蔡立玉副镇长盖交超生费公章。
  
   高梅村委会:茅伟华、陈爱娃政策外第三孩,蔡立玉副镇长做假证结扎;李忠贤、黄明珍2008年12月交政策外第二孩保证金2000元不结扎。
  
   那柳村委会:韦春生、陈小波2008年12月交保证金2000元免引产,于2009年生政策外第二孩,未结扎。
  
   旧县村委会:彭春强、彭海霞2008年12月交保证金2000元至今未结扎。
  
   良丰村委会:叶木连、韦珠琼2009年6月生第七孩交1800元,余玲经办,至今未结扎。
  
   东岭村:林木能、朱梅2006年7月16日抢生第六孩交3000元免结扎(单职工);林安超、陈世祝2006年6月10日生第二孩未结扎;林锦龙、孙小卿(居民户口),2007年4月政策外生第二孩收2000元免结扎。
  
   湖光粮所:李民、卢妃诗2007年生第三孩交6000元做假结扎(双职工);王永明、赵和连2006年6月8日生第三孩未结扎(双职工)。
  
   世侨村:许德木、,周小桃非婚抢生两男,2007年4月17日征收10000元,冯秋进做假结扎鉴定。
   湛江市计生局在2009年年底派出有关部门到湖光镇对计生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在工作期间市局部门领导则与镇计生责任人(当事人)相互沟通并多次与被告人(蔡立玉)饮酒当歌,欢乐度日。以情代法,草率收场。致使该镇违生超生问题和涉案领导蔡立玉、余玲没有受到法律任何惩处,违法者仍逍遥法外,哉!可哉!这种黑箱操作,充分体现出政府“官员腐败”在执法中的通病。为维护国法、民法,进一步打击违生超生的当执法当权者和保护伞。
   法,悲哉,可哉!我抬头问苍天,法为何法,官为何官,官官相卫何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