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千里之外的法院终于传来了好的消息:我的官司打嬴了!是法律的胜利 ?是金钱的胜 利 ?
  为了打这场官司,我已经8次来到这个城市,行程1万6千公里,2014年的春节我也是在法院度过的。立案过程化了八年,一审过程化了近五年。所化费金钱和时间成本,已经数倍于诉讼标的金额。为了讨回公道,我在所不惜,胜利让我获得精神上的满足,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点点公道。
  然而,有人在窃笑。
  2015年1月,快递送来的一份我胜诉的判决,明明是2015年1月作出的判决,落款时间却是2013年7月25日,是18个月前判的 ?北京律师说是奇葩,江苏警察说是假判决。是什么 ?尽管法官不作解释,我还是从好的方面去想,没有看到其中的险恶。
  2015年2月,法官说败诉的一方上诉了,并给我送达了上诉状。案件进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一晃近半年过去,中院没有一点开庭的消息。我打电话问一审法官,他说在年初就已移送中院了。
  继续等待 ?这不算大问题,真正的大问题是,从判决落款的2013年7月25日,到2015年7月25日,两年还剩几天了,而判决的强制执行时效是两年。如果对方联手设局,根本没有上诉,或者是虚假上诉,却让我在傻等二审中丧失时效,使胜诉判决成为废纸。于是,我打电话给一审法官,他说早已送到中院。当我向他问及送中院何部门时,他不予回答。我立即发快递和打电话,直接向中院咨询,中院明确回复:没有此案!
  判决日期造假,虚构被告上诉,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我的胜诉判决将要变成废纸一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