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1年1月12日上午7点30分,该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官方通报称“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

  沉痛哀悼周庭长!

  强烈谴责因“拉关系”不成行凶杀人的凶手!



  在深深的悲伤中,我们需要再次反思 :

  表面上,是凶手杀死了周法官,但在根源上,难道不是“权大于法”的司法官僚制度害死了周法官吗?

  如何消除法院审判制度科层化带来的金字塔式审管制度?这是一个老生常谈但是又尾大不掉的巨大难题!

  虽然,在现实的审判制度中,最高法院三令五申,禁止院长、庭长!打招呼”,但这其实是个伪命题。

  因为现行审判制度规定 :庭长和主管院长负责审阅、修改和签字核准判决书正本。这个权力,那可比“打招呼”式干预造成的!官压!更严重也更可怕!

  张家慧,海南高院副院长,利用“打招呼”和审委会发表倾向性意见,给自己带来巨额的财富。

  符某平,海口中院行政庭庭长,因为帮助张家慧“打招呼”,给自己换来了一年有期徒刑。

  看来,官大一级压死人,法院里的上司给你打招呼,你焉敢不听?听了就可能坐牢。

  倘若你是法院里的长官,不徇私情,不打招呼呢?遭人嫉恨,可能死于非命!

  说到底,不受制约和分割的、对案件结果进行独断操控的长官权力才是祸根。

  早在一百多年前,伟大的孙中山先生就说过,法官们独断案件,不许人民分享审判权,是中国司法最大的弊端。

  我就不明白了 :咱们中国的法官们,为什么非要独占案件裁判权而不能像英美法官那样超脱于案件之外?

  近十几年以来,杀害伤害法官的凶案屡有发生,虽从严制裁,亦不能根绝此类严重犯罪,实在是令人悲哀!

  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分审判权于人民,以人民陪审团制度来规避法官职业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