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藐视上级法院的权威不要太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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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法官是法律的实施者,其一言一行关系着法律的尊严,法官形象在很多场合就是法院形象的具体化。
2020年4月23日,笔者不服安庆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安庆市中级法院继续审理,安庆市政府指使他人剥夺人身自由残害身体,请求法院认定该行政行为违法,移交检察机关处理一案,对双方提供的证据未主持质证,不允原告笔者列举事实证明被告安庆市政府答辩状全面歪曲、甚至捏造事实休庭。
于4月23日、6月12日、6月19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投诉,6月23日、7月3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回复均为:“我们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将您的举报转交被举报人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您若需进一步查询或反映新的情况,可直接与其联系”。
安庆市中级法院对此无动于衷,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拒绝求见,将该案束之高阁,践踏着司法为民的宗旨。诚网友给力,推动员额法官货真价实的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宗旨。笔者安徽安庆市民王利君,联系电话13515562896。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