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时代”公证业务拓展、创新、执业风险防范
  暨遗产管理人实务高级研修班·邀请函
  一、课程背景
  《民法典》的实施将深度影响公证工作,对于《民法典》的快速学习和掌握,是每一个公证人和法律人应正视的巨大挑战。公证人必须尽快学深、学透并系统性掌握,并在工作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典》,快速提升实务运用技能,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准确、有效实施《民法典》、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公证人应有的贡献。
  二、课程收益
  1、本课程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贴近公证机构的实际工作;
  2、实务专家为您解析《民法典》时代下公证业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公证业务的变化对当事人的影响 ;
  3、探讨遗产管理人制度及公证机构如何担任好遗产管理人,成为该领域的开创者与领衔者;
  4、分享行业经验,助力公证业务拓展及创新,为疑难复杂公证业务办理提供指南,有效防范执业风险。
  三、主讲嘉宾
  刘 疆 中国公证协会原副会长、山东省公证协会副会长。现任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法律咨询专家组专家,中国公证协会维权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公证理论和实务研究领域的资深专家
  王小成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家事法律服务专家,在高端家事法律纠纷争议解决、家族信托及私人财富规划方面经验丰富;上海律协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家族办公室联盟上海分会副会长
  阮 啸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互联网业务二部部长、执业公证员,
  中国法学会公证文书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
  四、培训提纲
  1、公证人需知的《民法典》要点及其对公证业务的影响
  2、民法典时代,公证业务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公证业务的发展与创新
  (1)《民法典》背景下,公证业务的变化及其对当事人的影响
  (2)从公证发展历程看如何深耕传统公证业务
  (3)新形势下传统公证业务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4)民法典时代,如何创新拓展业务
  3、《民法典》之后的监护、意定监护与遗嘱公证与风险防范
  (1)成年人的监护(人)公证事项理论与实务
  (2)遗嘱监护公证事项理论与实务
  (3)意定监护公证事项理论与实务
  (4)如何防患舆论及道德风险
  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的重要条款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公证业务拓展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的重要条款
  (2)家事公证新思路:赠与合同、收养、公证遗嘱
  (3)继承权公证、遗嘱、遗嘱信托和遗产管理人
  (4)抚养事实公证
  5、民法典时代,居住权的若干问题
  6、《九民会议纪要》与公证实务要点
  如:未成年人询问的注意事项;公证的审查标准;赋强公证注意事项及赋强公证中的抵押登记问题;以物抵债协议公证、股权代持协议公证、二手房交易公证等等
  7、遗产管理人制度与公证机构遗产管理人业务实践
  (1)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指定、职责、责任、报酬
  (2)公证机构如何担任遗产管理人
  (3)遗产管理人业务实践——如何成为合格的专业遗产管理人
  8、公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探讨与前沿热点问题
  9、金融公证、数字化公证业务拓展与风险控制
  (1)金融公证风控与创新
  (2)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公证
  (3)区块链技术的应用
  (4)在线赋强公证及司法辅助业务
  (5)大数据下的公证风险与管理
  五、参加对象
  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主管负责人、司法厅(局)公证管理处、公证协会分管负责人;司法局公证管理科负责人;区、县司法行政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地方各级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和相关人员;各法院、公安、公证和律师行业、金融领域、法学院校等相关人员。
  六、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0年12月25日
  讲座时间:2020年12月26日—27日
  讲座地点:海口市
  七、会议费用与参加办法
  1、参加学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38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二十学时证书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我们将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送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18210838551(微信)
  QQ:1042930362
  联系人:牛老师
  2、特殊时期,我们将选择宽大会议空间,并限制参会人数,欢迎报名。
  3、本课程可直播,可安排讲师赴企业内训,欢迎与工作人员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