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在法律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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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去看书,我看到一篇《廖丹的北京爱情故事”》我心情好沉重,在当今的社会,没有像廖丹那样“舍身取义”的好丈夫了。。。
从法律的角度讲,廖丹犯法了,他刻假章救妻子;从道德上讲,他的梦想很简单,简单的只是想救自己的糟糠之妻,只要一家人在一起,。。
他是41岁的汉子,5年前,北京下岗工人廖丹的妻子患尿毒症,透析仅半年之后,廖丹已经花光了家中的所有积蓄。为了让妻子活下去,廖丹找人刻了医院公章,并用这个假公章到医院给妻子做了将近4年的“免费”透析治疗,涉及金额17万元。今年7月11日,事情败露,廖丹因诈骗罪受审。他用“刻章救妻”挽救了妻子,延续了妻子4年的生命,可是法律难容。
为了救自己亲人的命,廖丹最终采取了违法的方式。善和恶、人伦和法律都殊途同归地出现在这些案例中,可能令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置喙。(有关法律问题可咨询:http :www。sffw。org)律师为你免费解答。
正如,庭审法官问廖丹,为何要私刻公章伪造单据 ?这个男人泪流浪满面地说:“被逼的没办法了,只为她先不死。”“她病成这样,我总不能掐死她!哪怕只有一点点钱,我去私刻公章干嘛 ?”检方认为,廖丹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建议处刑3年到10年。庭审后,法官准许廖丹先回去照看病中的妻子,并保证随叫随到。
虽然爱得很,可是得有个度,爱得在法律的之内,别因为爱而违法。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2-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