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如天之为第80诗解2至治适情

  题文诗:

  圣人承治,修以真情,春仁求善,秋义求恶,

  冬刑致清,夏德致宽。以顺天地,以体阴阳。

  方求善时,见恶不释 ;方求恶时,见善立行 ;

  方致清时,见善立举 ;方致宽时,见恶立去。

  以效天地,至情适时,方生有杀,方杀有生。

  志意迁易,随顺天地,缓急变化,倣法阴阳。

  人事宜行,无所郁滞,恕人顺天,天人兼举,

  此谓执中,中和适宜。非春生人,非秋杀人。

  当生曰生,当死曰死,杀物生物,非待四时。

  人之所治,久留当行,适情而行,安待四时 ?

  反此谓壅,非其适中。人情之有,喜怒哀乐,

  犹天之有,春夏秋冬。喜怒哀乐,至时欲发 ;

  春夏秋冬,至时欲出,天气之然,不得不然。

  直行无滞,天人一也。天终岁乃,一徧四时,

  人主终日,不过四情,随感而应,情理相待。

  天欲利人,非欲利谷。除秽无时,秽人适情。

  如天之为第八十2

  而圣人承之以治,是故春修仁而求善,秋修义而求恶,冬修刑而致清,夏修德而致。宽此所以顺天地,体阴阳。然而方求善之时,见恶而不释 ;方求恶之时,见善亦立行 ;方致清之时,见大善亦立举之 ;方致宽之时,见大恶亦立去之。以效天地之方生之时(12)有杀也,方杀之时有生也。

  是故志意随天地,缓急倣阴阳。然而人事之宜行者,无所郁滞,且恕于人,顺于天,天人之道兼举,此谓执其中。天非以春生人,以秋杀人也。当生者曰,生当死者曰死,非杀物之义待四时也(13)。而人之所治也,安取久留当行之理,而必待四时也。此之谓壅,非其中也。人有喜怒哀乐,犹天之有春夏秋冬也。喜怒哀乐之至其时而欲发也,若春夏秋冬之至其时而欲出也,皆天气之然也。其宜直行而无郁滞,一也。天终岁乃一徧此四者,而人主终日不知过此四之数,其理故不可以相待。且天之欲利人,非直其欲利谷也。除秽不待时,况秽人(14)乎。

  【注释】 (12) 天地之方生之时 :第一个 “之”字为衍文。即为”天地方生之时”。 (13) 非杀物之 义待四时也 :应作“非杀物生物之必待四时也”为宜。意为生死并不按照固定的季节进行。(14)秽人 :应作“人秽”,人之污秽。与上文相对,即仁天对秽草的铲除尚不待时,何况对人间的污秽了。

  【译文】圣明的人承继这种志向而进行治理。因此春季实行仁爱而寻求美善,秋季实行正义而寻找丑恶,冬季实行刑罚而使清明实现,夏季实行恩德而实现宽大。这是用来随顺天地,体现阴阳的方法。然而正在寻求美善的时候,见到丑恶就不放弃 ;正在寻找丑恶的时候,见到美善便立即实行 ;正在追求清廉时,见到大的美善就立即举荐 ;正在追求宽缓时,见到大的丑恶立即就去除。以便效仿天地刚刚生出万物时有衰败,刚刚衰败时有生长。

     因此意志想法随顺天地,宽缓、急切仿效阴阳二气。然而人类事物中应该实行的,没有留滞之处,况且对人宽恕,对天随顺,上天、人类的原则并举,这叫做把握适中。上天不是在春季生出人,在秋季杀死人。应当生的时候叫做生,应当死的时候叫做死,不是杀死万物、生出万物一定等待四季的出现。人类所治理的事,如何采取长久滞留应当实行的事情道理,而一定等待四季呢,这叫做壅塞,不是适中。人有喜怒哀乐,如同上天有春夏秋冬。喜怒哀乐出现的时候就要发泄,如同春夏秋冬到来时就要表现出来,全是上天之气使之这样。人应该径直发泄喜怒哀乐,而不要留滞,这是一定的。上天一整年才用遍这四个季节,而人主整日不知道超过这四个数目,他们终岁普遍依循此四者的道理不可以相等同对待。上天要给利于人,不是只是要体现在五谷上。铲除秽草尚且不等到一定的时机,何况对待人世的污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