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的冤案没人管,还让罪犯的女儿当书记,百姓都苦不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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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报 状
小小村官告了五年多没有结果,百姓苦不堪言!现在还让自己的女儿当书记
举报人: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英家村全体村民
代表:王宝麟,身份证号:210411197304171012
电话:13066605009
被举报人:
英家村原村支部书记:匡振忠
事由:以权谋私,贪腐犯罪
请求:依据中纪委监察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二十三、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相关规定,追究被举报人以权谋私,小官巨贪,小官巨腐,贪腐犯罪的相关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受理的标准规定,第一条、第二条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追究第三人望花区纪委,望花区公安分局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压案不查,包庇犯罪,纵容犯罪的渎职法律责任。
事实及理由
1,望花区政府推诿,压案不查
从2016年5月20日到答复时间2018年7月18日,调查时间远远超过了相关规定60天内办完此案,如情况复杂可延长不得超过30日的规定。
2望花区政府面对事实清楚,。有据不查,有法不依
匡振忠在发放困难补助款时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采用不法手段,虚拟他人签字签名,在困难补助对象不知情下,将困难补助款截留贪占。高海忠可证明,没签过字,没收到过钱,而领款名单上却以他的名义领了这笔钱。
3、刑法第266条规了诈取公共财产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了受贿行为
2001年匡振忠在国家东水西调工程中伙同村民杨明山、尹国斌、英连勇、徐云颖等人用千斤顶倒其家鸡舍,以此骗取国家赔偿款38万元,匡振忠在张光为村民打井时,受贿其轿车一辆,并在国家支付打井款中,虚报井数140眼,套取20万元专项补贴资金,在匡振忠的操控下,该村电线杆占地赔偿款不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赔偿,该赔偿款至今未向村民发放,2006年东水西调工程占地补偿款180万元占为己有,匡振忠又以不法手段套取钢筋100多吨及7罐车水泥用以自家地面硬化,已有证人证言,望花区还称证据不足,这是在泄渎国家的法律!
4、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根据固定资产处理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固定处理准则
在英家砖厂存在重大的经济问题,砖厂占地三百多亩,在没有开会的情况下,匡振忠自己处理掉千万资产的砖厂。
。砖厂固定资产上千万元,包括上百万块红砖,五十五米高的烟筒,十二吨炉具,三十吨废钢,翻斗车一辆,电动车十几辆,大容量变压器二台,成套制砖设备,近千吨焦煤由匡振忠指使英连勇,李勇,尹金平等人夜间拉走卖掉,根本没按固定资产处理办法,属于犯法行为。他擅自将该村唯一果园承包后,砍伐果树,动用铲车将果园连同李炳仁,佟奎秋耕地毁坏,建起面积几千多平方米厂房用以洗钱,该村由政府投资上百万元的桔梗气化站,被匡振忠以20万元低价,处置卖给其朋友英宝刚,有证据可调查。其实是匡振忠雇英宝刚买的。
5、望花区政府身为执法者甘愿当英家村匡振忠的保护伞,匡振忠滥用职权,违反组织原则,不按正常程序,将不符合发展入党对象林念红直接发展并转为正式党员,在当地党员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事实清楚。
6。 除2016年至2017年外,采用营私舞弊不法手段对困难群众在暗箱操作,不公开,不透明下,自己决定想给谁钱就给谁,高海忠可以作证,没经他本人签字,他也没得到这笔钱却被别人签上了名字。这不是贪污是什么。
黑社会,村霸行为,选举期间,恐吓威胁参选人员张超,英连臣,扬言要整死举报人,并伙同陈勇,王清华等人到孙胜云家中将其打伤使其到抚顺矿务局医院住院。匡振忠曾经用村委会的广播大骂举报人,曾扬言要整死举报人起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三条,四条,五条的规定。
上述事实,举报人有该村村民联名签字按押证据指认,如有不实,愿承担任何诬告法律责任。
请中央政府中纪委监察部引起重视,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下,恳请上级政府彻查,回避抚顺市及望花区政府的保护伞。苦苦等了五年的回复却以事实清楚,但证据不足草草了事了,实在可笑,希望上级领导能够重视,为百姓做主,解决为盼,申冤跪谢!
附证据
举报人:英家村全体村民
2021年1月10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