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资委违悖承诺:变相、不提供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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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资委违悖承诺:变相、不提供书面答复!
您的事项已提交,国家信访局将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请您耐心等待,不要就同一事项重复提交。
向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上提交的精确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7:31。
反映某人或某单位违法违纪的问题
被反映人:江西省国资委陈德勤
被反映人地址:江西省 南昌市 市辖区
问题类别:劳动和社会保障 退休政策及待遇 病退及提前退休人员
主要诉求:
请求国务院批示江西省省长包案。请求江西省国资委将答复意见书以快递邮寄至: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下沙沟8号1栋1楼107号113号,收件人:黄剑平,手机号:18979195245。必须注明手机号。
事实和理由:
江西省国资委违悖承诺:变相、不提供书面答复!
国务院:
1、2021年5月3日,我提交《骗子的套路:给你讲一部分事实,关键的地方偷换概念(构陷和造假)!》。5月24日,省国资委向国家信访局网上信访系统的办理方式一栏填入【告知】,点击【告知】,页面弹出:黄剑平先生: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2021年8月7日(注:最长不超过受理后60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
同日,该委在下一行的办理方式一栏填入办理,在文件一栏填入“附件1”,但点击“附件1”,页面没像往常一样弹出内容。
2、《关于我司存续企业管理的离岗退养职工及抚恤人员生活费一次性发放的通知》”【赣一建司发(2010)第03号】。该通知的最后一句话为:本通知下发以后,离岗退养职工及抚恤人员生活费不再逐月发放。即:省一建公司以此通知为契机,对离岗退养职工及抚恤人员开展重新审查,并以种种借口停发其生活费。我的遭遇属其个案,省一建公司的冷血和铁腕远比善良者的想象要残酷,出尔反尔。
3、上 访件的诉求为:请求省国资委补缴拖欠我的社保费,支付拖欠我的内退工资(或鉴于我已符合内部退养的工龄、年龄,给我办理内部退养)。注:我已做出最大限度让步。
“关于印发《部分员工内部退养和待岗分流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赣一建司字(1998)第04号】。该通知第2页中写:男年满五十周岁,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也可办理内退手续。我今年54岁,现在申请内退,请批办。
4、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省一建管理处(俗称留守处)工作人员陈敬先当我的面说过:劳保生活费只有精神病人才能享受。我的档案中可能真有这种埋汰人的东西。我是以“肾小球肾炎”申请病退,没有以精神病为由申请病退。如此污名化,导致我求职、觅偶、生活、生存均倍增困难、压力和歧视。自2004年5月至今十八年,我承受的污辱和损失,给多少经济赔偿都不足以抵偿。
5、请注意:根据工作证我的用人单位是江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别的公司我不理会。
6、媒体已发表《江西省一建公司恶行劣迹全记录(第三稿)(节选)》,详见该文。
此致
敬礼!
黄剑平
18979195245、hao13027241181at 163。com、
2021年5月31日。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