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气愤愤怒!11月13日上午,惠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庭审、判决了两起奸淫幼女案件,分别以强奸罪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两名幼女一个5岁,一个7岁!

  我去你马勒戈壁的法院!性质极其恶劣,令人发指的罪行,你们他妈的才判这么一点刑?!你们还算人吗?特别是担任审判长的院长,你他妈的简直猪狗不如!狗日的!你们家没孩子?你们是狗下的?!畜牲丧心病狂,毫无人性,你们呢?!你们也是人性沦丧?!冷血动物?!明目张胆地徇私枉法,谁给你们的任性妄为的权利?!你们比强奸犯更可恶更可恨!!都是败类人渣!!一群披着法袍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