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颁布实施 开启新时代反腐新高度
文章目录
今年3月20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闭幕。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这彰显了我国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心和勇气,开启了新时代反腐新高度——“法治反腐”。
新时代下,法治反腐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一种有效治理模式,是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正确选择。 曾指出:“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正说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日益成为反腐败的利器。首先《监察法》明确了国家监察体制的架构,扩大了监察对象范围,实现监察全覆盖,明确了监察职责和监督方式,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从根本上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次,通过制定《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把目前正在实际运用的调查手段纳入法律,赋予必要的调查权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解决了长期困扰的法治难题。第三,《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总结了我国以往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在巩固反腐败成果的基础上将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的制度保障,让法制反腐成为新时代的一大亮点。
然而,法治与腐败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俗话说:“法治不彰,腐败嚣张。”有效反腐,必须还要善用法治,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如何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反腐新要求?个人认为首先要转变观念,树立法治反腐的坚强信仰,学深悟透、学懂弄通《监察法》和新的法律法规,学会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切实提高自身法治反腐的执行力。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