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山西龙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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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山西龙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杰公司”)向古县公 安局刑 警三中队递交冯治然伪 造山西龙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和山西浮山房地产开发公 司章印诈骗的控 告报案材料后,收到多个威胁电 话,并且公 安机 关对案 件性质避重就轻(嫌疑人冯治然涉嫌伪 造公 司印章罪及诈骗罪,但是公 安机 关的案 件受理回执显示则是伪 造印章罪)。
一、嫌疑人冯治然系“龙杰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17日,龙杰公司在古县工 商 局注册成 立了山西龙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古县分公 司,毋xx为法人代 表,嫌疑人冯治然为具体负责人。2014年5月9日,“龙杰公司”在古县工 商 局注销了山西龙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古县分公司。龙杰公 司古县分公司在运营期间,自始至终未刻制龙杰公 司古县分公 司公章。但是,嫌疑人冯治然在私自出 售龙杰公 司开发的楼 盘过程中,为了骗取广大购房者的信任,个人私刻了山西龙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古县分公司公章,并且在与7户购房者签订房屋认购协议过程中使用,合同显示给龙杰公 司造成了185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2014年6 月10日,嫌疑人冯治然在明知道龙杰公 司古县分公 司已经注销的情况下,仍然以龙杰公司古县分公 司名义与购房者张x英(女,身 份 证号:1426271963xxxx0266)私下进行 房屋买卖,签订房屋认购协议,把龙杰公 司位于古县丽景花园2号楼中单元5层西户以低 价 格出 售,给龙杰公 司造成了320348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 古县丽景花园住宅项目由龙杰公司全资、独 立开发,与山西浮山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没有任何关联。但是,在2013年其间,山西浮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古县项目部委托嫌疑人冯治然,私刻山西浮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古县项目部公章,非法对龙杰公 司开发的丽景花园的16套住宅房屋进行销 售,引发龙杰公 司与16户购房者的权属纠纷,致使16户购房者多次到上级政 府主管部门集体上 访,给龙杰公 司在社 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同时,古县县政 府有关部门迫于压力,至今没有为龙杰公 司开发的丽景花园项目办 理预售房许可证 书,导致整个项目楼 盘无法销 售,致使1。2亿 元资金四年不能得到有效利 用。按照中 国人 民银 行正常计息,仅利息一项给龙杰公 司造成3000万元的损失。目前,尚在工地施工的100余工 人工 资得不到及时解决,多次欲到县、市政 府上 访,都被龙杰公 司有效拦截,引发了诸多不稳定社 会因素。
四、嫌疑人冯治然仅使用一份虚假委托书复印件一份个人给财政局的通知将本应给龙杰公 司的169万余元“青苗补偿款”,通 过古县财政局在没有任何转付委托的情况下凭一份个人给财政局下的通知就将我公 司的钱转入其它公 司账户。试问,古县财政局该国 家专项补贴款项是如何划转的?
综上所述,根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与第二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嫌疑人冯治然的行为已然符合合同诈骗罪与伪 造公 司公章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严重扰乱 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以上事实足以证明冯治然的行为构成伪 造公 司印章罪以及合同诈骗罪,龙杰公 司作为受 害 人,已将涉嫌犯罪的案 件线索报案至公 安机 关,作为国 家的侦 查追诉机 关应依法对嫌疑人冯治然进行立案调 查。
古县公 安局刑 警三队在没有对案 件事实进一步调 查,随即以嫌疑人只是自己使用保管,不是其私刻公章为由,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试问,公 安机 关对嫌疑人冯治然“没有证据证明冯治然有伪 造印章的犯罪行为”的认定是否合理?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8-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