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时任庆云县公安局领导涉嫌枉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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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山东省公安厅领导:
现将德州市公安局陈某礼涉嫌枉法办案举报如下:
庆云县公安局捏造事实,以涉嫌“票据诈骗”为由,违法介入经济纠纷,使我于2006年12月28日被刑事拘留37天,监视居住68天,取保候审1年,期间庆云县公安局又通过临邑县法院把刑事案件侦查期间(没有经过调查核实)的笔录材料提供给王某龙,王某龙拿着这些笔录材料多次对我进行民事诉讼,使我濒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境地。2010年4月10日庆云县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及庆云县人民法院王某龙诬告陷害判决书均证明这是一起给我带来严重灾难,给国家造成损失(庆云县公安局为此案花了很多费用)的冤假错案,对此庆云县公安局不道歉,也不追责。陈某礼作为时任庆云县公安局政委,和王某龙是老乡,他不仅不按规定回避此案,而且自始至终分管(不在他分工范围之内)此案,参与此案,且多次参与为王某龙追要财物。请求省公安厅督促相关部门追究陈某礼对此案的责任;请求省公安厅督促相关部门调查核实:陈某礼为什么分管此案?他和王某龙到底是什么关系?另外,请求省公安厅领导要求陈某礼不要再干涉、插手、阻挠我的实名举报案件。
纪俊智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