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军部长家乡重大冤案,非法拘禁、伪造笔录,同案不同判,包庇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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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宋老之后,山东省莒县出了一位司法部长,就在莒县人民为有这样一位人民公仆感到自豪的的时候,却不想这里发生了一件大冤案,办案人员非法拘禁,伪造笔录,审判人员明知是冤案,枉法判决,将无辜的百姓送进监狱。
莒县检察院、日照检察院反渎部门合办莒县畜牧局庄肃艾等人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中,侦查人员将莒县招贤镇兽医站站长王照修非法羁押后伪造笔录,莒县检察院以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莒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王照修一年四个月,日照中院二审发回重审。重审拖了14个月后开庭,以诈骗罪判处王照修有期徒刑3年,上诉后维持原判。
在王照修被羁押期间,其家属不断通过各种方式举报侦办人员伪造笔录和证据,后本案侦办人员调入同级纪委监察委,在王照修家属持续举报过程中,调入莒县纪委的案涉人员为逃避责任,在并非本部门办案亦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查证的情况下,滥用职权,违规在莒州清风公众号上发布所谓王照修“贪污、滥用职权”的通报,该通报被多家媒体转载,企图从舆论上压制当事人的举报。因本案笔录系伪造,根本与事实不符,法院无法以“贪污、滥用职权”定罪。本案侦办人员担心被追责,通过协调两级法院,以诈骗罪判决王照修三年有期徒刑,该罪名更是非常荒唐。但在侦办人员的斡旋下,莒县法院、日照中院还是做出了判决,该判决不但与案情不符,与事实相悖,而且与莒县法院做出的同种行为的判决自相矛盾,莒县法院同一法官对同一行为是以贪污罪做出的定性,日照开发区法院是以滥用职权罪追究的主管人员的的责任,到了王照修这里就是诈骗罪了,同一法院同一法官对同时期相同主体的相同行为做出不同罪名的判决,不觉得打脸吗?其目的就是通过司法判决阻止王照修及其亲属举报,包庇侦办人员的违法行为,现莒县监察委对于王照修亲属的举报一概以法院已经判决为由拒绝受理。
王照修的笔录都是承认滥用职权、贪污的,立案、逮捕均是以滥用职权、贪污为罪名,但其同步录音录像(已经打印成文字)根本就没有此内容。一审法院审判长刘学华即使小学毕业,也能比较的出来,其判决书对笔录的描述自相矛盾,一方面认可笔录没有造假,“定罪量刑的关键性表述都是真实的”,一方面又不以“滥用职权、贪污罪”定罪。没有守住司法人员的底线,致使判决书成为违法办案人员的挡箭牌。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