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以法制治国,公平、公正,人人平等,是党中央的号召,同时也是全国各族人民郡众所希望,所求、所盼望,早曰实现的梦想,但是现实中地方执法的公安部门,在监督纠错自已下属违法违规的情况下,没能做到公正,公平,反而是纵容包庇,袒护,我的交通事故发生三年有余,先后逐级丛区,市省公安厅,上访举报控告,交警违法违规,处理交通事故,违法使用法律程序,故意谁意偷改事故现场数据,包庇,袒护对方当事人,至此交通事故没能公平公正处理,是举报人招受冤屈,在党和政府号召全面实现以法治国,人人响受平等,公正的法制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区交警无视法律宪法存在,任意谁意践踏法律,渺视轻视法律的存在,故意弄虚作假,违背事实,公权私用,徇私旺法,烂用职权,谁意加害举报人,有意制造冤假错案,作为一名人民交警理应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公正公平,平等同等处理每起交通事故,然而其交警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拿着党和政府税钱,不为民不为党公正公平办实亊,相反背道,于人民为敌,败坏党和政府形象,这样的交警,理应清除公安部门,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