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山东昌邑公安奎聚派出所玩忽职守不作为谁来管?
文章目录
我叫刘东华,是山东省昌邑市一名单身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2014年7月10日在昌邑市政府大院被一帮保安和警察打伤,因无钱手术治疗现左臂已几近残疾,还欠下了医院巨额医疗费用。七年来,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求助,一直无人理睬。被打后我第一时间即报110求助,但奎聚派出所玩忽职守不作为,半小时后才出警,且只走过场不让看监控,后来竟相互串通删除监控,故意毁灭罪证。随后便推诿扯皮、敷衍欺骗,始终不予处理,我有多个音视频为证。我曾多次写信打电话给时任市委书记马跃启、市长吕珊珊、副市长兼公安局长王海岩和现任市长李玉祥,但一直毫无结果。
在我被打伤一年零两个月后,2015年8月30日,昌邑市公安局奎聚派出所两名民警来到家门,声称所长蔺永波叫我表哥李述亮去所里谈谈给解决被打问题,并拨通了蔺所长电话让我表哥与其通了话。然而,他们将我表哥骗到所里后,给强加了一个罪名就将他送进了拘留所。在此,我要控告以蔺永波为首的奎聚派出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钓鱼执法、欺上瞒下、侵犯人权、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恶劣行径,恳请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关注并予以严查,帮助受伤的残疾人讨回公道,妥善解决问题。
(一)慢作为,出警不及时。2014年7月10日我在昌邑政府大院被打伤后,我表哥打了两遍110,过了约半个小时奎聚派出所才到场,有通话记录为证。奎聚所离市政府不过300米,步行五分钟就能到达,为何警车半小时才出警?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当时我被打伤在市政府大门口报警等候,奎聚所民警到场后,我提出查看现场监控,他们未予理睬,只简单询问了几句扭头便走,当场也未做笔录。过后我多次催要查看,他们的答复五花八门,令人质疑。一会说监控没开,一会说监控坏了,一会又说监控有死角照不到……。打人现场就发生在市政府一楼正厅及大院中心位置,市政府又与电视台广电大厦同楼办公,楼内外及大院的多个位置均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难道只是摆设不开?又怎可能全坏了?中心主要位置又怎可能是死角照不到?为什么不敢将监控公开见光公布于众?再者,当时我被打伤后,曾多次拨打市长热线求助,奎聚所未经深入调查,就将虚假的调查结果提供给市政府给我敷衍回复:1、“2014年7月10日姜涛等人出警”,而实际奎聚所只派了姜伟杰、吕亮亮等几名协警和临时工出警,姜涛根本未出警,有音视频为证;2、“刘东华、李述亮夫妇”说法系主观臆造、无稽之谈,我们是表兄妹,不是夫妻,从公安及民政系统均可查询,派出所未经调查怎可信口雌黄?结论由何而来?3、“刘、李二人一起进入市政府大楼”说法不实,当时是我自己进入市政府大楼,表哥李在市政府大门外等候,后来表哥看到十几个穿制服的警察跑向大楼,随后又听到里面呼救声才跑进去救人的;4、“刘、李二人不服从管理,骂保安”说法颠倒是非,事实是保安让我登记因我不识字,他就骂我“滚出去”,后跑进一帮制服警察动手打了人。
(三)欺上瞒下。在我被打伤这七年的时间里,我表哥曾无数次找奎聚所所长蔺永波通话或面谈,蔺以出面协调为由故意拖延,我的胳膊因无钱手术耽误治疗而导致终生残疾。2014年10月份,蔺永波就说马跃启书记作了批示,市政府机关事务局答应给赔偿,并跟我要去了有关病历、检查结论以及诉求意愿等,至今毫无结果;随后的日子里,我表哥多次找蔺永波商谈,蔺暗示要我们想法给市政府施加压力。2015年6月,我再次去市政府门前上访,蔺永波跟我表哥说“我陪你演戏,你也得陪我把戏演下去给市政府看”,还说王海岩副市长已出面协调,找了陶市长及有关市领导,此事很快就会解决,办不好找他。我们有音视频为证。这又几个月过去了,仍无任何结果,这样的敷衍欺骗到底还要等到何时?
(四)钓鱼执法。2015年8月30日中午,奎聚所范绍锋等两名民警来到我家门口,说有好事要找我表哥,蔺所长叫去所里面谈给解决伤情赔偿问题,范绍锋还拨通了蔺永波手机让我表哥与其通了话。正好表哥来给我送火车票准备第二天带我去北京看病,听说此事便跟着他们的车到了派出所。然而,表哥一进派出所,就被他们带到了地下室,限制了人身自由,等来的不是给解决赔偿问题,而是冰冷的手铐。他们强加罪名将表哥送进了拘留所拘留了七天,我几百元买的两张火车票也因此作了废。奎聚派出所两名便衣民警到我家时未出示证件亮明身份,也未出示传唤书,仅用谎言将我表哥骗走并拘留是典型的钓鱼执法。
(五)侵犯人权。1、该案中我作为被打当事人有知情权,奎聚派出所调查严重不实,隐瞒真相,七年来我再三要求查看监控他们却拒不提供,不敢对外公开见光,已属侵权;2、蔺永波亲口说他们跟踪拍摄了我的行踪、住所及活动轨迹,还说我的胳膊平常不吊就认为是好了,想以此相要挟来阻止我上访,并达到减少赔偿数额的目的。我是受害者,不是违法者,被打伤七年来公安派出所不去追踪调查打人者,尽快解决打人事件,为何却相反监视我的住所、跟踪偷拍我的活动轨迹?这种知法犯法行为亦属侵权。我受伤七年来政府及公安没有人给我出一分钱检查和治疗,他们有何资格、有何理由妄下结论,随意猜测判断我的伤情恢复情况?
(六)不作为、乱作为。1、事发七年来受害人多次索要查看监控却拒不公开提供监控给当事人查看即为不作为;2、我被打伤后立即报警,时过三个月,在市政府有关人员提供伪证的情况下,奎聚所打着市局名义出具了一份“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随后便推诿扯皮、敷衍欺骗,久拖不决,是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
(七)程序违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及公安部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应在三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书面送达报案人,奎聚所在案发近三个月后才作出“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严重超过了法定办案期限,是典型的程序违法。
(八)失职渎职。从我被打伤报警后半小时才出警到出警后我提出查看监控不予理睬再到调查了三个月毫无进展,只好出具了一份“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应付了事,再到最后一次次商谈伤情赔偿问题始终未果,七年来推诿扯皮、敷衍欺骗,严重失职渎职。
在昌邑政府大院保安和警察打人致伤,昌邑市政府、公安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理所应当给予赔偿。希望有关部门高度关注并对知法犯法者予以严惩,同时恳请上级领导、媒体及好心人能出手相助,帮助我讨回公道,圆满解决问题。
刘东华(找人代笔)
15169698199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