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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立国,身份证号:370122197101027173,电话:13853170511,17862982277,是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办事处寨子村人,因(2012)烟执字第11号案及(2012)烟执异字第43 1号执行裁定书,特向督导组领导实名举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傅广波,收受周家鹏,孙国中贿赂,搞虚假诉讼,希望领导关注将错案给予纠正。 事情的起因是:孙国中,烟台人,从我手中骗取了6套别墅的购房合同和864万元的现金收款收据;孙国中又是(2011)烟民一初字第37号(实际是36号,执行局说笔误,真是无语)民间借贷案件(以下简称“37号案”)中的债务人,该案的原告即债权人系周家鹏(烟台市芝罘区海关街25号附1内25号),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孙国中为该案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为周家鹏。傅光波收受周家鹏,孙国中贿赂,徇私枉法作出的(2012)烟执字第11号系列执行裁定、(2012)烟执异字第43 1号执行裁定书,违法拍卖并不属于孙国中本人的6套别墅抵偿周家鹏向孙国中的借款,这一严重违法侵犯了真正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1。现在案件执行法官傅光波已到烟台市纪委投案自首,被开除党籍,正接受司法处理,此案件是执行法官傅广波,烟台当事人周家鹏,孙国中策划的典型虚假诉讼案件。我本人与周家鹏,孙国中早就熟悉,因与别人的借款纠纷,他俩贿赂串通傅广波,用司法手段侵占我的房产。2010年12月份骗取的小产权合同和864万元现金收据,未经一审二审,烟台中院傅光波2011年四月就保全了别墅,把济南的小产权房强行查封拍卖,,这一严重违法侵犯了真正权利人王玲,马玲,雷波等人的合法权益。
1。 2010年1月20日,周家鹏,孙国中虚构了5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借款方式是现金,烟台中院民庭法官张燕华仅凭虚构的事实,作出了(2011)烟民一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孙国中偿还原告周家鹏借款及利息共550万元。这是一典型的虚假诉讼案件,其目的就是孙国中手里的六份济南小产权别墅合同,这样烟台中院就有了管辖权。
2。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烟台中院执行局法官傅光波,邵志强等,受贿枉法作出了(2012)烟执字第11号系列裁定,强行查封拍卖尚不能确定权属的济南王立国的六套小产权房别墅。
3为彻底摆脱他们虚构事实做出的虚假诉讼,周家鹏又把这六分小产权别墅合同的债权,通过执行裁定又转卖给一个叫刘正刚的安徽人,其实都是一伙人,由刘正刚去济南章丘法院申请执行。对烟台中院我真服了。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