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尔宾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一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老职工。2006年因自行申报十级工伤,单位便剥夺我劳动权利。经诉讼法院判决:责令单位与其恢复劳动关系。可是单位多年据不执行,无奈我进京上访。
  2014年3月11日从北京上访回家在哈尔滨火车站出站口,以 纪鲁东(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道办事处书记) 和张力(哈尔滨市平房区信访办副主任)为首的十多人,
  先是对我非法拦截限制我人身自由,在我多次报警的情况下 纪鲁东 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我手机、身份证。哈尔滨火车站前派出所(齐警官)出警,并未追究这伙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反而任其发展。
  就在当天晚上6点15分我去岳父家的过程中,从家(哈市平房区东方小区1期)一出门(哈市平房区保国街道办事处前进里社区早已把控该小区监控摄像的控制室,在与凶手联系后)我就被一个凶手盯梢、尾随行至333站点上车时又上来两人尾随到我岳父家(哈市香坊区东光厂的富江家园6号楼1单元楼下)这三名凶手将我围住砍伤我右腿膝盖部位的“髌骨”相信这伙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会得到法律的严惩!
  控告人:李彦国
  联系电话 0451—8650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