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河北省承德市公开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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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人:袁静,女,1978年6月6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130803197806060023,身份证住址承德市双桥区竹林寺街江山名园508号。

  举报事项: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程中平利用其实控的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枉法揽财,通过该所律师张紫薇收受被上诉人田宪江的贿赂,非法干预司法审判,勾连承德双滦区法院法官李睿、承德中院法官兼执行局局长李亚平,枉法裁判,公然勾结黑恶势力利用判决,低价评估贱卖孤儿寡母公司。

  田宪江与田亚江系同母异父兄弟。田亚江在2016年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田亚江让田宪江代持其彤源万利公司的股权。田宪江在田亚江在世时且在分配田亚江遗产时从未提及田亚江欠付其任何债务,但其却在事隔11年后的2018年11月23日,原告田宪江以在2007年为办理彤源万利公司股权回转工商登记仅有一句话的所谓“股权转让协议”将被告田鑫、袁静等人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诉至承德市开滦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代田亚江偿还所谓股权转让款1470万元,法院作出(2018)冀0803民初1997号民事判决书,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原告田宪江的诉讼请求。

  田宪江不肯善罢甘休,其深知该股权转让协议发生在十几年前,出资款又是其虚构的,其当时就是承钢一普通工人,根本没有任何出能力,正常情况下法院根本不可能支持他。但田宪江打听到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系承德中院副院长程中平暗地设立的,张紫薇是程中平的代理人就是人们说的权力前台的“白手套”。为谋求非法利益,田宪江在二审中更换代理人,并通过承德中院副院长程中平的白手套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紫薇作为其二审代理人,为其运作该案,并向承租人等人筹集100万元通过该律师请托程中平为该案提供帮助。

  2019年5月25日,田宪江到承租人租赁的彤源万利公司名下的场地办公室,要求承租人提前支付租赁款项35万用于向其保护伞程中平行贿。田宪江对承租人说,“我需要拿100万去找法院的领导,为了我的案子要给法院领导送礼,你要提前支付我35万的场地租金”。承租人无奈,于2019年6 月21日,通过其建设银行帐户打至田宪江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账户(账号为6228452120003546116)35万元。

  2019年 9 月26日,田宪江又在该租赁场地办公室跟承租人说,“法院领导给我帮忙了,我的案件已经赢了”。承租人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