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超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房多卖 入室抄家抢劫 至今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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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单位:湖北省超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举报人:王一冲(董事长)
电话:13397287055
被举报人:毛加国(经理)
电话:13986887492
举报理由:
2009年3月份,我老公武华哲(于2020年6月29号去世)与超强公司签订一份房屋水电安装及附属工程协议,当时讲好以工程款抵一套住房和车库。协议內50万,进场后做了很多附加工程,房屋面积141。9㎡,以3300元㎡算大概45万,车库带一小仓库12万,以工程款抵付绰绰有余。
我家房屋来源:
1,因我家之前租住的房屋快到期不想续租,找超强公司签购房协议时,他们出尔反尔,以工程没有最后决算为由,要求我们另交房屋首付,我老公妥协了,超强公司觉得我老公好欺负,之后一次次欺负我们。
2,我于09年7月3号,交了15万多房屋首付款并签了位于山西路10号,维多利亚8号楼一单元(1603)房屋买卖合同,车库预交(25000)元,并由超强公司签发了车位使用证随即装修入住。
3,我老公想以房屋办贷款作为工程周转时,发现房屋有问题,超强公司内部协调,用同单元楼(1803)办的贷款,该房屋属于超强公司经理(毛加国)的复式楼,(1703 1803)是一体的,所贷款项又进了超强公司账户被他们占用。
4,超强公司在08年已经把(1603)签在朱瑶东和陈巧云名下并在银行办了贷款,该业主因事入狱,超强公司隐瞒了这一事实,于09年又与我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事实已构成一房多卖)。致使我家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我与超强公司交涉两年,毛加国种种借口搪塞。为此,我们闹的很不愉快。王一冲(董事长)找我老公协商,让其劝劝我不要再闹,让帮帮他们忙,说你们花了那么多钱装修的,只管安心住着,这房子到啥时候都是你们,之后一直悬而未果。
我家摊上官司
1,我老公突发脑溢血后,被杨飞及其大舅哥(刘燕武)郎舅两个合伙陷害摊上官司。
2,出院后原本去找杨飞讨还保证金无果,反被杨飞及其大舅哥(刘燕武)合伙陷害,杨飞拿走我老公一张建行卡,刘燕武转入40万杨飞取走,刘燕武带一帮黑社会把我老公挟持走关起来,逼迫写一张欠条61。6万和还款计划。随后保全了(1803)房屋,把我夫妻起诉,买通法官郑隆田,借助公权力强取豪夺达到目的。
法院违规执行 :
1,刘燕武费尽心机买通法院胜诉,结果因(1803)不是我家房屋,连门都没有执行不了,真正属于我家的(1603)因超强公司一房多卖导致我办不了房产证还是执行不了,刘燕武岂能善罢甘休,疯狂的上门损害,遭遇三年非人的生活我始终没让步。
2,因刘燕武关系硬,法院和超强公司串通一气,超强公司谎称当时是房号登记错误,咬定(1803)是我家房屋,配合法院下执行了(1803)。刘燕武停止了对我家的伤害。
3,超强公司落井下石帮助恶人,给我家造成了灭顶的打击。我因受刺激一次次晕倒住院,本就风雨飘摇的家雪上加霜,是超强公司一脚把我老公踢进了鬼门关。
超强公司入室抢劫
1,18年6月份,我到河南做针灸一个星期,超强公司趁我不在家,以董事长(王一冲)、经理(毛加国)为首六个人参与,雇佣他人,一个晚上把我家财物全部拆除搬空,。我报警后,他们买通办案民警(曹毅)压着不立案,我老公多次与曹毅交涉,才于三个月后,把搬走的财物还回,清点时发现购房协议和车位使用证丢了,同时还丢失和损坏了好多东西,被褥和衣物在地下车库过了个梅雨季节,全部发霉丢掉,我老公在朝阳路派出所一一做了登记,找了三年曹毅拒不处理。
2,抢走了我家购房协议,超强公司于1同年年9月份,以非法占有把我夫妻起诉到茅箭区人民法院。庭审时,谎称我家房屋是房号登记错误,中途找我们换我们不换。我们虽然没了购房协议,但我老公所提交的由超强公司下层物业签发的房屋概况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以及与该房屋相关的交费收据,足矣证明我家对该房屋的合法居住权和实际拥有权,茅箭法院不尊重事实枉法裁判,判我们搬出涉嫌房屋,借助法院这种特殊武器强抢豪夺,帮助超强公司霸占我家房屋,其行为已经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3,18年12月2号就判决了,但没收到判决书更没收到执行通知,19年11月3号,直接到家里拘留我们,之后法院解释是:寄判决书时我老公没接电话,视同送达,这种解释未免太牵强,如果想让我们收到判决书有多种途径,就算真的找不到我们,那是不是应该公告?明摆着是剥夺我们上诉的权利。
4,,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形式当下,超强公司如此大胆竟然入室抄家抢劫,其行为之恶劣令人发指。自古道:王子犯法还与庶民同罪,超强公司触犯了法律却逍遥法外,公平与正义何在?法律尊严何在!
5,6月28号,办案民警曹毅才通知我到派出所 在立案告知书上签字,可惜这份迟到的立案通知,我老公他再也看不到了。
上述若有不实或存在诬陷,本人愿接受任何处罚! 我的电话 :18086252795
举报人:谢堂香
电话:18086252795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1-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