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无视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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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编辑记者:同志,你好!
救救我吧!我叫顾银东。今年26岁。是大丰市公安局草堰派出所的辅警。2005年。9月16日上午,我受单位领导和其他民警;辅助人员一起到草堰镇草小公路路段执勤,在对一辆无牌无证车辆检查时,被该车辆撞伤晕倒,即被派出所送至东台市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面部粉碎性骨折等,随后又在南京口腔医院,上海第九人民医院等处治疗,现头面部还有钢板现急须治疗。我是在工作时间受伤,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伤害。本人经过与用人单位三年多的抗争,克服重重阻力,又经过相关部门及权威机构鉴定。2008年3月份工伤认定第065号文件,同年七月份盐城市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编号为08109021为七级伤残一直到现在我的工伤待遇未得到落实,我多次找大丰市公安局局长戴刚,多次威胁我:“妈你的,你再乱跑,我派人把你抓起来。”公安局政委还对我说:“你如到外面上访,我就派人把你抓起来,看你力大还是公安力大,不信你试试看。”我深知,一个普通的社会青年面对的不是一般对象,力量悬殊太大,如果没有上级领导为我作主,我的伤残待遇就无法解决了。
同年的11月份,本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犯,又申请了劳动仲裁(大仲案子)2008第392号文件仲裁裁决书。
我为单位执勤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又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用人单位应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尽快落实我的工伤待遇,但大丰市公安局反其道而行之,而以种种理由推托不办。我不仅身体受到极大痛苦而且精神上也受到了巨大摧残,真是有理无处说,有冤无处申。
难道公安机关不依法办事了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竟在执法机关受到了侵害。我的合法权益怎么样才能得到保障呢?一个发生在执法机关内部的事实具在,证据充分确凿案件都得不到应有解决怎么能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呢?本人多次跑大丰盐城等地上千趟,费用花了数万元,市政府法治领导多次协调。公安局和草堰镇人民政府。他们互相踢皮球。我现在连每月的300元的基本工资也没有保障,仅靠年近60多岁的老父亲打工维持生活。这些年来尽管国家法律规定,但我的劳动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都一无所有。
我已是二十七岁的人了,却遭到如此的打击和伤害,面部又破相,又遇到不公正的对待,恳求上级领导和媒体帮帮我吧!帮帮我这个弱势群体吧,我的合法权益何时才能得到保障啊!拜托领导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万分感谢。
大丰市公安局草堰派出所辅警
顾 银 东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17-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