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恶勾结,强占我母百万房产,扫黑主任落泪: 这靠山我扳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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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西柳州的市民沈维,现要对其所在地的广西高院、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鱼峰区人民法院、柳州市公安局、柳州市扫黑办以及鱼峰区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举报,因该部分部门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其中包括涉嫌贪污受贿、包庇黑恶势力,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导致沈维个人切身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很长一段时间精神一度失常,身心受到重创!
2019年,沈维作为被告人与原告付四娥打了一场“虚假官司”,因付四娥的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书实为捏造之词,且短短600字当中就已出现两处明显错误,其中一项错误竟是弄错了被告人性别,可见该诉讼书的不正式之程度,但该案件的承办法官李旎在未经过严谨审查就已对案件进行受理并且在未告知被告人的情况之下便对其资产进行冻结。由此可见,该法官李旎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并不尊重原本严谨的司法程序。原告付四娥于2019年8月6号提起诉讼,李法官于8 月15号立案,被告人沈维因到银行办理业务而得知账户被冻结之后才于8月22号联系李法官拿到起诉书以及开庭通知。在庭上,法官李旎对于原告付四娥所提交的伪造银行流水账采取不作为态度,这一行为已能够被认定为包庇行为。且原告律师更是通过套路(在进行视频问话时,原告律师手拿证人身份证问询问证人是否为其本人,但身份证的背部却放着15万元解押的借条)以及大声恐吓等来迫使证人韩明莉老人承认并不存在的15万元借条,该行为简直令人发指。但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法官李旎竟对此视若无睹,任凭原告方胡作非为,纵容诈骗的强行合法化,已明显涉嫌徇私枉法。
此外,原本起诉书上写着由“二被告”偿还178500元,但最终判决书上却判定当事人沈维一人承担偿还债务。原本法院方给出“先开庭看看”,但却实行“一锤定音”,再无二次开庭。在拿到判决书后,被告人沈维询问法院方细节问题及不明状况问题(原告付四娥起诉的是民间借贷问题,但法院却判定为清算协议所引起的转型借贷)时遭到法院方的粗暴对待(表示若不服则上诉等),甚至直接挂断电话。同时该案件的处理时间刚好为三个月(一般民事案件的处理时间为3至6个月),法院方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进行结案工作,该行为也不得不令人生疑。
此后,被告人沈维进行上诉,但在二审期间柳州市人民法院法官杨显强对李旎的行为进行包庇,且任由付四娥以1万元的超低价格强占沈维母亲韩明莉价值百万的房产并草草结案。当沈维于2020年5月13日向广西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新证据以及证人以请求再审时,法院却选择将对方在一审当庭所提交的虚假银行流水作为依据而无情驳回。之所以沈维的申诉之路充满艰辛与阻碍,与付四娥的背景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付四娥丈夫张玉林系职业放贷人,其亲家为柳州部队干部,在广西地区可谓是黑白两道通吃。
此外,民法中认定民间借贷,仅靠借条、借据等债权凭证和转账记录等交付凭证是不够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借贷合意、款项用途等因素。而高院法官张国华不理睬新证据以及证人而采信付四娥一审当庭提交的虚假银行流水,仅靠伪造的虚假银行流水和借条就妄自认定是有效的借贷关系,而一审庭审4小时已经审理很明确根本不存在借贷关系。因在法院得到不到公平对待,沈维就带证据到柳州公安部门报案,但结果却遭遇“扯皮秀”。但当鱼峰区公安局与柳州市公安局扫黑办两级办案民警耐心看完厚厚的几十页材料后都一致认为是诈骗和虚假诉讼,然而其领导却不予以立案审查。同时不得不提及的是,柳州市扫黑办还在完全不弄清状况的情况之打电话对当事人沈维破口大骂。
综上可知,广西的司法系统已严重偏离了人民路线,冷漠且违纪的广西司法系统已深深灼伤了广西人民的心。只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够还给当事人一个公道,别再凉了无辜百姓的心。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