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外沙桥一老人被打死,某单位一直拖着不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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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并对事故司法鉴定是划分责任主负责任的。 如果执法单位干预二次司法鉴定,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失去了司法机构的权威!
事情是这样的,大家好,我微信名小小,受害者家属,微信号rebacca8185。2020年6月22日上午8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外沙桥活鲜批发市场一福建老人余美忠(350127195712162576)碰到一当地欠债人沈家欢,并向其要求还债,最后却被沈家欢手下叶林生打死(死者临死之前告知出警警察,护士和朋友)。7月6日听证会上,重要的监控都坏了和没电。嫌疑人当场取保候审。
7月23日尸检报告为老人冠心病猝死。死者家属不服,因为案发当天上午6点左右,死者还在搬运货物,该货物足有六十斤重。而且,第一次尸检报告书上写着肋骨断裂五根,脑内出血。刚被医生宣布死亡时,死者口鼻流了很多血。死者家属带着种种疑问,咨询了专业法医,得出结果就是如果单单只是冠心病死亡,脑内不会出血。8月17日死者家属提出二次尸检,相关部门一边以需要领导开会为由,一直推脱。一边在8月 20日将第一次尸检报告作为证据移交到检察院。8月24,27,31日,死者家属多次到相关部门问询结果,都以出差,领导在开会为由叫死者家属等待。经办的警员认为死者家属提出二次尸检的理由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当死者家属要求出具书面拒绝理由时,相关部门都以领导开会还没结果为由没有回应。据了解,死者家属咨询过律师,如果这次移交的证据不足以构成刑事,就会直接被撤为民事案件,到那时要不要二次尸检就不是接手部门的事情了,相关部门就更不会给书面拒绝理由,也更不需要二次尸检了。为此,死者家属多方打电话求诉要求二次尸检,各部门都没人理会,而且他们也不出示不受理的书面告示。做为死者家属,我们对事件结 果有异议,难道就不能算依据吗?就算法院普通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难道尸检就要搞特殊化?如果是这样,死者家属自己出钱做二次尸检, 但是司法鉴定中心只接受公家委托,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就算派人来检查也根本碰不到检材 。就算过后死者家属可以碰到检材,到时案子都尘埃落定,再翻案都难了。直到现在为止,相关部门还是说等领导开会。
我们不是要刻意去为难谁,我们只想知道真相。中国在进步,早已不是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但我们却特别希望有个旧社会的钦差大臣,能出来主持公道,能听到我们这普通百姓的冤屈,事实是我们的声音根本就传不出去,我相信像我们这样的案件一定不是个例。是不是我们都要像公交车司机那样做出极端的事件,才能引起关注。可是我们也不愿意,因为那样,就会有牺牲更多无辜的生命,毁掉更多无辜的家庭。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它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所以希望上级部门能够依法督促地方单位进行二次尸检,还我们要公平公正,用法律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不能让我们这些不懂法的人被玩的团 团转。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