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杀人,嚣张跋扈,人命只值三万???
文章目录
各位网友好:
我是湖北宜昌市夷陵区今年4。25特大杀人案的被害人李道银的儿子李扬扬我,在今年的4月25日,我父亲正在柑橘园里面干活时候被杀人犯苏良从后面偷袭,连砍了我父亲27刀,刀刀致命(大脑被砸烂,心脏、肺、肝全部被戳穿!!手背砍掉!鼻子被砍掉),随后杀人犯将我父亲的尸体拖离到树林中,见我父亲已经没有出气声了,就坐自己私家车回家然后在妻子劝说下自首,虽说杀人犯自首,但是态度却非常的蛮横,坚决不出钱来安葬我的父亲,我和我的亲戚们没办法只好去找政府去调节此事情,在和政府僵持了一周多的时间后,政府才勉强同意让我们柑橘场里面拿出三万元来安葬我的父亲,而杀人犯那边却一直态度强硬,而且此事蛮蹊跷,我们提醒公安机关那私家车是杀人犯当时的交通工具,应该扣押,然而夷陵区公安局却不理,在今年9月29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在我父亲没任何过错(事实查清楚,杀人犯苏良去年被人打和我父亲一点关系就没有)的情况下判处杀人犯苏良死刑缓期两年(大家都知道其实死缓其实就是不死)赔偿30500元(已经支付)的安葬费,天啦!!!天下竟然有这样的人民法院????明明那三万元是我和我亲戚去和夷陵区政府协商让我们柑橘场出的,现在怎么就变成了是杀人犯支付的,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根据此条说杀人犯有悔过的表现?????他们还说考虑对方的赔偿能力有限所以酌情考虑???他们法院光为杀人犯考虑,他们考虑过我们么?杀人犯做几十年牢就出来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们怎么办??又不判他的死刑,而且他们到现在也就仅仅支出了的500元,那三万元到现在还是只是说该他们出,到现在还没支付!!!而且对方家庭每年的收入比我们多得多,他们这几年每年光柑橘的纯收入就是4万多,还有自己用私家车来贩卖柑橘,一年至少是5万多,而我们家庭却是一贫如洗,每年柑橘收入才一万左右,还要供我读书,而我母亲常年体弱多病,每年要住院吃药,现在家中是一分钱也没有了,我们现在就靠那仅有的三万元在过生活,我们家中的房子现在也是快倒塌,旁边的厕所已经倒塌了,就这样的情况,然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光仅仅考虑杀人犯,难到我们就不是人,难倒因为穷他就可以去杀人了而不赔偿?这是什么世道啊???天理何在?法律何在?人性何在?我母亲现在已经快支撑不下去了,精神已经受到严重的打击,所以在这我希望各位过路的好心人帮帮我(我的QQ277837854),多关注关注,为我那惨死的父亲讨回公道,严惩杀人犯苏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9-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