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发布“为羊哭丧”视频,3名男子就以寻衅滋事罪被行拘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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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疫情的影响,还是为何?现在很多地方派出所的执法力度越来越离谱,面对所谓的“犯罪嫌疑人”但凡定不了的罪,皆以寻衅滋事罪予以拘留,剥夺自由!
试问在网上发布“为羊哭丧”的视频,3名男子就以寻衅滋事罪被行拘对吗?宪法里并没有“为动物拍摄哭丧视频”就涉嫌犯罪的法律条文!拍摄视频的当事人仅仅拍了一个为死去动物哭丧的视频,就以影响恶劣为由,寻衅滋事罪拘留十五日!一个哗众取宠的视频对社会的公序良俗有何恶劣的影响?
国内“欲加其罪何患无辞”执法单位即派出所,将莫须有的罪全部笼统的定义为寻衅滋事罪,已经不是一次了!前不久四川有一个醉酒之人站在交通指挥台上舞动肢体,也被定性为寻衅滋事罪拘留了十天!不仅如此,此人还被上了背铐,由两名辅警押送至派出所。过度执法,强制拘禁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已经涉及人权问题了!这是司法的耻辱和倒退!衷心希望司法部门应当充分的重视民众的人权与自由,不要动则就以模糊之罪寻衅滋事罪强行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这是对人权的侵犯。如果长此以往,相信涉事派出所总有一天会站在被告席上,受到人民的指责和法律的审判!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