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
文章目录
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我永远也不会想到在祖国东南沿海城市我引以为豪的福州,可以如此执法,一个本应过着平淡但是安乐的普通平民百姓在短短的两年间会遭遇如此悲惨的事情!!!我们的基本权益如此得不到保障。即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38,39条规定的私有财产和人身自由在光天化日之下受到侵犯,也无能为力。更加令人感到愤懑和无助的是,侵犯你私有财产和人身自由的不是歹徒,不是黑社会,而是现在的执法的城管,警察,地方政府……
我父母是住在福建省福州市马道街的居民。我父亲今年73岁,和我母亲两人都是无业、没有享受国家的退休养老等保障、无最低生活保障的老百姓。多年来,我们全家并没有向政府要求任何援助,仅依靠出租位于自住房一层的店面,收取微薄的租金来维持生活。为了建这座房子,父母几十年起早摸黑,花了一辈子的心血,以至于积劳成疾,父亲十年前患了严重脑溢血偏瘫,生活无法自理,看病欠下了一身的债务至今还未还清。因父母生活、看病、还债都靠出租店面这份租金,所以这座房子(特别是铺面)是父母的命根子。
2006年4月份,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以旧屋改造的名义发出拆迁通知,父母为了生计考虑,提出就地安置或就近安置,而他们的安置房都是在偏僻的地方,最基本的生活配套设施都不完善,象他们两位这样年老体衰、疾病缠身的老人来说根本无法居住生活。而我还当时正在北京求学,无力扶养父母并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这样无形中断了父母的生活来源,目前父母已失去了劳动能力,而拆迁方单方提出的货币补偿标准很低,根本不按市场价来定,他们的补偿款根本无法让我家在附近买到同等面积的旧房子,更不用说购买用来维持生计的店面了。依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福建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若干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家的一层30多平米面积应当按营业性用房给予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拆迁实施单位鼓楼区拆迁工程处(福州市鼓楼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陈斯经理)占着自身的强势地位,在明知我家一层是店面(已提供相关的证据)的情况下,却私下让房地产评估单位福建君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做出极其低的估价。该公司并未进行实地调查,仅凭拆迁工程处的要求做出了评估报告,严重歪曲了事实。而拆迁方和房管局在严重歪曲的评估报告做出裁定,我家不服裁定提起行政诉讼,受诉法院在区委区政府压力下,不予受理我家里合法的案件。他们联合鼓楼区法院,未按相关法规草草做出强制搬迁的裁定。(在拆迁协商期内他们每次来说协商,都是把拆迁通告再念一遍,就当做是协商,接着就强硬要求我们按他指定说法立即搬迁,并且一次次地威胁我们。)
2006年12月7日拆迁办明知我家中两位老人体弱多病(我父亲因为脑溢血偏瘫在床,不能受强烈刺激、母亲也身患低血糖、多种慢性疾病),在没有通知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偷偷把我们家的电话线给剪断,强行破门而入,让民工把我已年过七旬的老父亲从二楼病榻上粗暴地拖到楼下马路上,毫不顾忌此种做法极可能危及老人的生命安全。随后他们就强行把我父母直接拉到医院,并被软禁在病房内。在整个强行拆迁的过程中,现场没有一个当事人的亲属。附近居民看两老人被任意处置,处境悲惨心有不忍,多方打听才通知到我们亲属。等到亲属赶到现场时,只见几个民工往外搬运财物,现场内无一执法人员在内监督,执行拆迁的有关人员都在对面马路上三五成群地有说有笑。拆迁办后来趁我们暂时离开现场时,擅自做主把现场未运走的部分财物当作废品以5000元廉价卖给废品收购站(家人后来返回时恰好遇见废品收购人员,我们要求留下时,被拒绝)。我父亲被架出去的时候,因为身体虚弱,受到严重刺激呕吐黄水,病情急剧加重,在医院输液多日才幸免于难。我母亲被架出来的时光着脚,家中的现金分毫未能带出,当时连一件御寒的衣服都没有。那些拆迁办的人却跑去大办庆功宴。当时已经深冬,天寒地冻,我们全家却流离失所。
由于问题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我母亲到各级相关部门上访。2008年10月下旬,我母亲(和三五个有相同遭遇的老乡)再次到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信访局人员说根据地方反馈所反映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福州市鼓楼区拆迁办欺上瞒下的做法估计在当今社会是屡见不鲜)。当我母亲从信访局出来后决定返回福州。由于经费问题,我母亲和同去的老乡求助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派出所。他们当即将我母亲和几个老乡送进了北京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10月27日晚上8点,福州市驻京办就将我母亲接走(当时大家还想政府“为民办事”的效率真高啊)。万万没有想到,一行人被接走并不是送回家!!驻京办将她们关进了北京市西直门京和旅馆地下室非法拘禁了4天,期间强行没收了身份证和手机,断绝了他们与外界的联系方式。10月31日,我母亲被押送到鼓楼区安泰派出所。经过长时间的问讯(从中午一直到夜里十一点多),派出所凭借一张“北京府右街派出所工作情况说明”(我母亲根本就没有去过府右街派出所,也没有接触过府右街派出所的任何工作人员,更不知所谓的情况说明是如何做出的),连夜将我母亲送到福州市拘留所处以10日的拘留。就在前两天,拘留时间到期以后,又对我母亲做出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决定。
福州市鼓楼区安泰派出所捏造证据,践踏百姓。我母亲在北京上访期间严格按照正常程序上访,并无非正常上访的行为,更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啊。现在,我母亲已经被押送到福州劳教所,没有任何一个人通知我具体是什么情况!!!想我一家祖祖辈辈都是老老实实的平民百姓,哪里能料到由于拆迁,会给我们这个家庭带来近乎于灭顶的灾难!
在的社会到底是怎么了?请问我们面对这样强势权力,作为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底层的最弱势群体, 宪法赋予我们的人权、生存权、财产权难道就这样体现?
恳求众网友律师帮我想想办法,出点主意,谢谢了!
文章作者 中国贪官数据库
上次更新 2008-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