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修改视角:婚姻家事法律实务
  暨遗产管理人实务高研班·邀请函
  一、课程背景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在坚持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从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这几方面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创设了“遗产管理人”这一个重大制度,将直接影响婚姻、财富和传承。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同时,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等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二、课程收益
  1、《民法典》编纂组专家、婚姻家事、家族财富管理实务专家全方位解析《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及其对家族财富管理、传承的影响;
  2、助力构建家族财富管理体系,提升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的实务操作技能,掌握私人财富管理工具运用技能;
  3、全方位解析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制度,探索遗产管理人事务,助力掌握具体业务产品和提升专业化技能,成为该领域的开创者与领衔者;
  4、分享行业经验,全面提升执业技能,加强执业风险防范。
  三、授课嘉宾
  张 力 民商法法学博士、经济法法学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学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比较私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
  阮 啸 杭州互联网公证处互联网业务二部部长、执业公证员,中国法学会公证文书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
  王小成 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家事法律服务专家,在高端家事法律纠纷争议解决、家族信托及私人财富规划方面经验丰富;上海律协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家族办公室联盟上海分会副会长
  张 永  法学博士、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家族与慈善办公室总经理,主持完成民政部、中国信托业协会等关于慈善信托的多项重要课题
  四、研修议题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要义精解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权利保护新规则
  2、民法典时代,婚姻家庭法律的若干重要变化
  3、重点解析: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股权分割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重点内容解析
  (三)《民法典》实务运用:“债务承担规定”下的债务隔离规划
  (四)《民法典》实务运用:“财富传承规定”下的财富传承规划——法律协议;赠与;家族信托;慈善信托;跨境资产配置;保险(含大额保单);保险金信托等等工具的运用
  (五)《民法典继承编》要义精解
  遗嘱效力规则的修订;公证遗嘱问题;遗嘱执行人;打印、录像等新形式遗嘱的效力;多份遗嘱的优先性问题;遗产范围;丧失继承权的宽宥制度;代位继承制度。。。。。。
  (六)遗嘱执行人制度研究
  1、遗嘱的检认、开启及遗嘱检认制度与遗产管理人的关联
  2、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指定及其就职与拒绝
  3、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监督
  4、无遗嘱执行人的处理
  5、遗嘱执行的费用
  (七)遗产管理人制度与遗产管理人业务实践
  1、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指定、职责、责任、报酬
  (1)遗产管理人的确定程序及适格的遗产管理人
  (2)遗产管理人的选择、产生方式和路径
  (3)遗产管理人的首选:专职律师、律师事务所等主体
  (4)遗产管理人资格确认与证书申领
  (5)遗嘱指定遗产管理人问题
  (6)继承人推举遗产管理人问题
  (7)遗产管理人的责权利:六大职责、责任、报酬
  (8)遗产管理人未确定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之一
  2、遗产管理人业务实践——如何成为合格的专业遗产管理人
  (1)遗产管理方案设计指南
  (2)遗产管理人事务与实践难点
  (3)如何查明遗产范围和数额
  (4)遗产分割争议解决
  (5)债务隔离规划与财富传承规划
  (6)居住权问题研究
  (7)遗产税与遗产规划
  (8)律师与公证、保险、信托、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竞争与合作
  (9)特殊群体的遗嘱与遗产管理人的衔接
  (八)遗产管理人实务:遗嘱见证业务、风险防范及老年人法律服务
  1、律师见证、见证审查、风险防范及遗嘱见证的特别风险
  2、律师遗嘱见证的必要环境与规范
  3、现场遗嘱见证若干问题
  4、对老年人的跟踪服务与老年人法律服务
  (1)家族财富传承:家族信托加慈善信托
  (2)意定监护法律服务与意定监护律师见证风险防范
  ·意定监护协议的起草
  ·意定监护与公证
  ·意定监护律师见证风险防范
  ·意定监护加信托
  (3)以房养老法律服务
  (4)搭伴养老法律服务
  (5)见证遗嘱的后续服务
  ·遗嘱的修订、撤回与重立
  ·遗嘱执行人
  (九)律师从事婚姻家事业务中的执业风险防与处理技巧
  五、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1年3月19日
  讲座时间:2021年3月20日—21日
  讲座地点:昆明市
  六、会议费用与参加办法
  1、参加线下学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 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三十学时证书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送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18210838551(微信)
  QQ:1042930362
  联系人:牛老师